随着“十一”黄金周的临近,丽水的汽车租赁市场再度迎来了供不应求的旺季。然而,面对火爆的租赁生意,租赁公司的老总们却乐不起来。由于长期以来,一些缺失信用的客户骗租车辆、当车抵债、违章后拒缴罚款,严重影响着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这个一度被誉为“黄金产业”、“朝阳产业”的行业,而今却在“朝阳”中唱着无奈的“悲歌”。
骗租、当车成了“家常便饭”
“最高峰的时候,市区的汽车租赁公司有20多家,如今只剩7家了。”丽水市天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蒋育延告诉记者,由于汽车租赁行业在丽水起步较晚,内部的规范和风险防范机制都不够完善,一些不法分子便乘虚而入,将车辆租借后,或据为己有,或通过转手、典当从中非法牟利,有的在缴纳几千元押金之后连人带车消失得无影无踪,租赁公司甚至不知该跟谁打官司;有的一拿到车就将车子转卖或典当,租赁公司不但要花钱花时间赎车,还要花精力与骗租者打官司,但最终即便打赢了官司,赔款也往往没有着落。
据统计,从2003年至今,市区目前尚在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共有68辆车被骗租或失踪,租赁公司每年为追回被典当汽车而花费的费用高达100多万元。由于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提供有关骗租的保险,租赁公司不得不一肩承担所有损失。前不久,天意公司的一辆帕萨特轿车被承租人抵押到外省,工作人员前后跑了三四趟、花了7万多元钱才使车子物归原主。而有时在寻车过程中遭遇个别省市的“地方保护主义”,则更令汽车租赁业的业主们有苦难言。
租赁公司为违章客户买单
“我们每个月起码收到十几张交通管理部门发来的违章通知单,其中大部分都得自己掏钱解决。”丽水市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汽车租赁行业具有人车分离的特殊性,而违章处理通常都采取车主负责制,一些租车的客户因此更加有恃无恐,开着租来的车子到处“踩雷”,待汽车租赁公司收到违章通知单,大都已是事发后10多天,那时客户与租赁公司早就结完账,即便租赁公司派人找到了客户,如果客户拒不肯承担责任,公司也无可奈何,只能代过受罚。
车子每天的租金不过200多元,一张罚单的最低款额也是200元,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由于目前交通安全违章缴纳罚款都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客户在杭州违章,租赁公司就要去杭州缴罚款,赔了钱不算,还得再搭上一趟来回的路费。
据了解,从今年9月20日起,市区汽车租赁公司将联合实施“预交保证金”制度,即向每位承租人收取500元的“交通违法保证金”,这笔钱将在承租者还车之后的一个月后,如果没有罚单的话如数奉还。
亟待建立行业保障体系
作为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汽车租赁业要规避风险,就不得不采取一些必要的保证手段,如时下常用的缴纳高额押金、抵押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手段,对于异地租车者,租赁公司还要求承租者必须找一个当地人作担保。然而即便如此,租赁车被诈骗、典当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据丽水市天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蒋育延介绍,两三年前的汽车租赁市场,随处可见奥迪、宝来、别克、本田等中高档车,而今被“骗怕了”“骗穷了”的租赁公司,所提供的汽车档次已经大不如前,基本都以桑塔纳轿车为主,个别租赁公司还长期处于亏损的状态。
据了解,由于缺乏相关管理条例和法规,再加上社会诚信缺失,汽车租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除1998年交通部、国家计委发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外,至今都没有更详细的补充规定,甚至连统一的合同文本、价格标准、处罚责任都没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租赁双方其实都存在较大的风险,汽车租赁业要走出目前的“瓶颈”阶段,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加强行业管理;租赁公司要时刻警惕“租赁陷阱”,并借鉴国外汽车租赁业的先进管理模式和运作思路,尽快建立成熟的服务网络,实现计算机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