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0日消息 (通讯员 辛成 记者 周娜) 明知是假币,还打算以假乱真,在杭州打工张某还没“出手”,就被民警连人带钱当场抓获。让张某更加无法逃脱法网的是,随后民警又在他的暂住房里搜出了2300多张假币,共计14万余元。昨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以为真有馅饼可捡
犯罪人张某是河南潢川县人,两年多前开始就一直在杭州打工。捡到钱的张某喜出望外,第二天就把假币带回了杭州,还兴致勃勃地和住在彭埠镇皋塘村一个老乡讲了捡到钱的好事。张某还与老乡畅想起来,打算拿钱回老家盖房子、讨老婆,还答应借钱给老乡。
明知故犯受制裁
据张某所述,他的另一个老乡以前贩卖过假币,告诉他不会有这么好运气能捡到这么大一笔钱,劝张某仔细辨别一下钱的真伪。经过仔细查看,张某果然发现捡到的假币上的号码是重号。尽管如此,张某还是很高兴,不但没有将假币拿到银行鉴定,还打算准备拿这笔假钱去买东西,试图找回真币赚钱。
6月16号中午,张某送钱去向他借钱的老乡住处,恰巧老乡不在家,在回来的路上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随身携带的价值1.5万的假人民币也被查获。
张某在法庭上始终谎称在其住处查到的假币不是他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