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永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线索在瓯北镇破获一起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事实面前,他交待了其从事贩毒的犯罪事实。
24日下午5时多,在瓯北的陈某接到“老板”电话,说有人要“货”,让其从加油站旁边某处拿一包“货”到塔下路和双塔路交叉口处,正当其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克左右。
经审讯,陈某还交待了其21日以来连续从事贩买毒品的事实,其中23日一天还贩买了2次。陈某是重庆市武隆县人,现年23岁,去年5月份来温务工,曾在某一眼镜厂打工,后因该眼镜厂生意太差而关闭,只好另谋出路。今年9月20日下午,正当该陈在某劳务市场找工时,一个高瘦20岁左右的男子问其是不是找事做,并告诉他有一份工每天的事情很轻松,而且日薪50元,面对如此“优遇”,该陈开始干上了送毒品的“轻松美差”。到瓯北后,该陈白天在码头等处游玩,下午到傍晚时间从事送货贩毒,每次成功贩买毒品后,留下50元充当当天的“工资”,夜里则随便找个旅馆或在网吧里通宵上网。面对自己的被抓,该陈叹气说,真没想到,自己从事这个“工作”5天就被公安机关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