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门诊补助 我省百万群众享受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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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06日 07:44:2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近日联合下文,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进行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该项计划10月正式启动,所有适应手术的上述对象,有望重见光明。统计数据表明,截至去年底,全省有52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5亿元,发放救助资金5000余万元,救助5.16万人次。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医疗救助制度建设,2003年该项制度在全省开始启动。2004年9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今年以来,省政府还先后出台了多项针对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办法,身患肺结核、血吸虫病等7种传染疾病的困难群众可享受免费治疗;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医疗救助资金(一般不低于人均3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民政部门要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等。
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是整个医疗救助体系的基础。因为突患重病,杭州市上城区袁井巷社区一位居民的医疗费用超过了20万元,在社区的帮助下,他申请了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报销了17.9万元。拿到这笔全省迄今最高的个人医疗费用补助,全家人都感动得流下了热泪:“是政府医疗救助救了我家!”
为了方便困难群众看病,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各地开始建立各种类型的惠民医院、慈善门诊部,对持证(卡)的困难群众实施各项门诊费用减免,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就医难题。目前,杭州、宁波、湖州等9个市已建立了惠民医院。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年底前全省11个市均要建立惠民医院,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优惠服务。惠民医院建设还将逐步向县(市)一级推进,努力为困难群众构建“健康保险带”。因患前列腺增生,杭州市古荡社区75岁老人汤某排尿困难已经16年了,由于支付不起较高的医疗费用,老人的病一直没有得到彻底医治。2003年9月,老人来到惠民医院求治,短短一周时间,老人就康复出院。享受政府提供的十免十减半的优惠后,汤某全部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还不到5000元。住院期间,汤某对前来探视的亲友说:“若不是惠民医院,我这辈子算是结束了。”
统计表明,目前我省有近80个市、县制订了困难群众医疗优惠政策,对普通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进行减免,受惠困难群众近百万人。仅去年,全省直接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就达8200多万元,16.38万人次得到救助。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汪成明
编辑:
杨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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