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行地税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均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以往社会保险费由社保部门核定、地税部门征缴的模式将终结。市财政地税局局长梁建华日前透露,从今年10月1日起,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由市地税局核定、征缴,此举将实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并一举终结各用人单位负担不一、苦乐不均的现状。
9月28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市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实行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相分离的原则,用人单位缴费由地税部门按企业发放的工资总额统一征收,职工个人缴费、城镇自由职业人员社保费征缴仍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向地税征收机关缴纳。在此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市区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费合征’”。
市地税局副局长潘旺明说:“《意见》既考虑到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政府的支付能力,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社会安定因素。”潘旺明认为,新的征缴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凡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的所有用人单位均直接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别企业对新的征缴模式存在疑义,认为加重了负担。对此,市财政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一征缴模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明确要求,从6月1日起实行征缴模式改革,目前全省已有40多个县(市)进行了改革。另外,新的征缴模式实现了用人单位应保尽保,避免了企业负担的苦乐不均,为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