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9日讯 (记者 周娜 通讯员 辛成) 如今团伙合谋偷抢拐骗的事情可不少,在今年6月份一班从上海开往富阳的车上,犯罪分子的“偷技”似乎又“涨”了几分。犯罪分子张金顺在上海碰到两个河南老乡,只是几分钟简单的交谈,便“捞”到了彼此的“老底”—都是翻包偷钱的。三人笑笑地走开了,却颇有“默契”地开始了下一步的行动—临时结成团伙坐上客车,翻包窃得18500元。
10月9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金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另两名同伙在逃。
三番两次犯罪,临时结伙车上偷盗
张金顺是河南省信阳市人,一直就是个“无业游民”,曾经三番两次因为犯罪被绳执于法:1982年5月3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1983年11月24日,因犯流氓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这个“默契偷盗”事件还得从今年6月23号说起。张金顺在上海火车站附近碰到两个老乡,简单交谈后知道彼此都是翻包盗窃的,便一起坐上了从上海开往富阳的客车。车行至枫泾时,张金顺乘被害人华某熟睡之机,假装晕车起身到放在行李架上的包里拿药,顺手将华某的公文包取下递给其中一个老乡,等老乡翻完包后又伺机放回行李架,窃得现金人民币18500元。
等车开到杭州汽车东站附近时,车上的售票员提醒乘客已到杭州,让大家检查自己的包,看有没有财物失窃,这时,被害人华某才发现包里的18500元现金全没了,心里一慌就大声喊了起来,售票员暗中提醒华某是张金顺偷的钱,华某见张没有还钱之意,就报了警。这时,客车正好遇上红灯停了下来,张金顺的两名同伙就趁大家不备先后跳窗逃跑了,张则被当场抓获。
无需预谋便有默契,偷钱分赃“按劳分配”
据张金顺所述,他老家河南信阳在车上翻包偷钱的人很多,彼此无需预谋就能达成默契,在车上分工偷钱,得手后下车分钱,负责偷的多一份,其他同伙平分。在其被抓前,由于没有遇到同伙,试图两次从上海到杭州的客车上一个人翻包偷钱,但都没得手。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金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