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开听证的做法将被更多地运用到疑难、重大信访案件中去,而且信访人无须承担听证费用。据悉,以听证的形式来解决疑难信访事项,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据新华社消息义乌市新大丰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改制成立的糖烟酒公司。改制过程中,因大小股东的股权分配、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王国青等人从2000年11月开始一直上访。今年5月31日,经被信访人申请,义乌市政府信访局公开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包括信访人与被信访人、律师以及相关政府机关人员在内的近20人参加了听证。听证会举行后,信访局出具了一份长达25页的听证报告,“建议当事人协商解决或依法求决”。在听证会上,当事人还对存在的一些实质性问题以及误会进行了沟通。
这是浙江省推行重大信访事项听证制度试点过程中发生的一个典型事例。今年年初,浙江省在宁波市推行信访终结制度试点,并将信访听证作为其中重要一环,效果明显。日前,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和《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决定在全国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终结制度,并规定在遇到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时可以举行听证。
根据《办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前,信访人要求举行听证,或者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要求举行听证,或者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的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却未请求复查或复核,又未提出听证申请,仍坚持信访等情形,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举行听证。但已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不再举行听证。
听证员一般由听证机关指定,并邀请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人士担任。举行听证时,群众可以参加旁听。
由于有的政府部门工作不到位,或者有的信访人执著于自己对法律政策的看法,导致一些信访事项长期没有了结。据介绍,目前浙江一些地方也存在信访事项报结率高、息访率低的问题,“结而不息”的信访事项占全省信访事项的60%。宁波的试点经验表明,该市推行信访终结制和听证制以前的27个信访老户,经过听证或按信访终结程序进行处理后,如今除了极个别的人之外,其余的都不再信访。
浙江省信访局副局长刘树枝说,举行信访听证会,有利于增强信访事项处理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使信访处理结论更加科学合理。同时,由于信访人的亲戚朋友、邻里街坊都可以参与听证,他们与信访人的交流,对于顺利解决问题特别是一些信访遗留问题会很有帮助。
-相关解读浙江规定五类信访事项信访人可要求听证
根据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开听证的做法将被更多地运用到疑难、重大信访案件中去,而且信访人无须承担听证费用。据悉,以听证的形式来解决疑难信访事项,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用听证会的方式目的是希望借助群众的力量来解开信访案件中难题,可使信访案件的调处公平、公正,增强信访工作和政府办事的透明度。听证解开三年疙瘩
张武林,浦江县仙华街道人。2001年8月23日,张武林骑一辆满载西瓜的三轮摩托车,在经过浦阳和平桥时,因链条破损停车。这时,两名过路妇女见状要买西瓜,此事正好被巡逻到此的浦江县联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碰到,认为张违章停车设摊,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后来,张不满鉴定结论和处理结果,从2001年到2004年一直上访。
2004年3月16日,浦江县为此事专门开了一个听证评议会。经过历时近4个小时的听证会,经过各界人士讨论,最后形成一致意见。据悉,这是省内第一次用听证会的方式来解开信访案件中的“死疙瘩”。五类信访人可听证
《通知》规定,信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可举行听证:即在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前,信访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要求举行听证的;涉及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或者争议较大的信访事项,原承办机关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信访人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既未请求复查或者复核,又未提出听证申请,仍坚持信访,原承办机关的上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其他信访事项。已复议仲裁不再听证
省政府规定,信访事项处理机关或者复查、复核机关在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复核意见前,要书面告知信访人可以申请举行听证。但是已经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将不再举行有关听证。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访事项,听证应当公开进行。听证员一般由听证机关指定,并可邀请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人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人。信访事项承办人不得出任该信访事项的听证员。信访人听证有三权利
省政府指出,信访人在听证中有权申请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听证员回避;有权对信访事项涉及的事实、政策、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对信访事项承办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但是同时也要如实陈述信访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以及对自己的权益主张举证。当然,不能无理取闹,扰乱听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