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颁发第224号市长令,率先在国内出台《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11月1日起,建筑包工头集体下课。而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发包,将完全走向透明。
昨天,杭州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224号市长令内容进行了说明。
劳务交易透明化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700多家,外地进杭的近500家,在杭从事建设工程民工达30多万人,“包工头”暗箱操作,非法分包劳务、恶意拖欠工资等现象频繁发生。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发包,必须进入劳务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并进行公开交易。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等方式,其选择权在发包方。这样,一方面承发包双方,可以利用交易中心大量的劳务承发包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增加双方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通过交易中心公开的交易信息,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劳务承发包行为进行集中监督管理,起到预防违法分包的积极效果。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不进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和人员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包工头”面临集体下课 以“包工头”牵头组成的劳务队伍是杭州建筑劳务的主流群体。施工企业与他们之间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保关系。由“包工头”出面,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分包劳务工作。
但几乎所有的“包工头”,不是在工程结算工钱时能拖就拖,能赖就赖;口头承诺工钱,工程结算时打折扣。有的甚至卷走工钱,逃避工伤医药、抚恤费,害苦了民工,欠薪纠纷不断。
《办法》规定,“包工头”承揽分包建筑用工业务将被禁止,取而代之的,是被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活跃了近20年的“包工头”,将退出杭州建筑劳务市场。
劳务分包企业才能承包 《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有能力自行完成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的,其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需要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发包的,必须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而不能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
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完成交易后,必须将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照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情况。
杭州市建委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把民工纳入规范劳务企业。
同时,大力开展建筑业务工人员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至2008年7月1日,杭州市建筑业务工人员岗前培训率要达到95%,职业资格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2008年7月1日起,杭州市建设行业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