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地下银行” 以高利诱惑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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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4日 09:23: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余姚市的一名农妇何小珍为圆发财梦,办起了“地下银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29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何小珍被余姚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
从2003年9月开始,何小珍以2%至5%不等的高利率为诱饵吸收“存款”,然后再把钱以更高的利息转借出去。何小珍供称,她“借钱”找的都是熟人和亲朋好友。至2005年2月间,何小珍共从本镇50多个村民处非法吸收存款290余万元,从中获利20余万元。
何小珍的妹妹见姐姐借钱很方便,就开始向何小珍借钱以作赌资,何小珍陆续把150余万元借给了她。今年2月,何小珍妹妹被判刑,何小珍无力向债主们还清到期存款,利息也无法支付,由此引发了50多名债主的强烈不满,向有关部门举报了何小珍。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曾祥生 方黄军 林丹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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