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华联商厦老总葛少华昨天告诉记者:“如今在我们的广告宣传上,绝对看不到‘商场保留最终解释权’的字样,且每样商品都是明折明扣,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昨天,经绍兴市消协牵头,当地16大商户签订了《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向“霸王条款”说再见。
自今年6月绍兴市消协展开大规模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活动后,消协人员为消费者向各种“不平等格式条款”宣战。除了银行保险,以及通讯领域的各种常见霸王条款外,在商场的经营过程中,那些遭到质疑最多的各种“虚假误导性”广告、名不副实的“全场打折”等,都在这次调查范围内。
绍兴市消协倡导该市商业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通过总结各种有关投诉,归纳并制定出7条有针对性的“公约”,邀集当地主要商家于昨日一起研讨。这些条款包括:“明码标价的商品,不得再以优惠价名义降价”、“在促销活动中,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商场(超市)就不能标以‘全场’、‘全部’字眼”。
在讨论会上,16大商户对公约内容表示认可。绍兴市供销大厦老总陈井奢认为,公约的出现,最终是为了“消灭”公约。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无论对商家还是消费者,都是有益的。
记者从当地消协了解到,接下去一段时间内,他们会组织绍兴各个协会,如摄影协会、通信协会,召开同类性质的交流会,以此达到行业自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