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湖州市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王安健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在他的“带领”下,整个环保系统行贿受贿成风,10多名党员干部涉案,班子成员几乎全军覆没。当地群众形象地称之为“环保局地震”。“这是湖州历史上发生在党政机关的最大一个‘窝案’”。湖州市纪委副书记何国富说。
环保系统差点被“一锅端”
“沈顺雨出事了!”今年3月24日,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沈顺雨,被刑拘。这一消息,对于湖州市环保局王安健、副局长苏月来等人来说,无异晴天霹雳。3月27日,王、苏被刑拘,4月1日,两人及该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童国权被逮捕。
在此期间,由湖州市政府牵头,湖州市纪委、检察院联合召开了由全市环保系统相关人员参加的案情通报暨政策宣讲会。
“开会主要是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同志一个自我挽救的机会,让他们主动来讲清问题。”何国富说,结果会一开,就来了10多个人。
这些人主动讲清了问题,并上交了违纪违法款物,得到从宽处理。最终经有关部门查实:王安健、苏月来、童国权从1999年到今年春节期间,在该局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转制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收受贿赂。
5月13日、16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安健非法受贿16.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苏月来受贿10.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童国权受贿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此同时,另有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名党员领导干部中有6人被开除党籍,3人被开除公职。
“收买”从7年前开始
这些以排污、治污为己任的管理人员,怎么会遭受深度“污染”呢?这要从湖州市环保局与环科所之间的关系说起。
环科所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三废治理工程设计等业务。许多业务都必须由环保局审查或验收,而实权就掌握在王安健等人手里。
从1998年春节,乔建新来到苏月来家,以“拜年”为名送上3000元。1998年6月,王安健从建设局副局长升任环保局局长,半年后又收受乔的两万元“拜年费”。之后两年,每逢春节,乔都送钱“贺岁”。
改制“成全”权钱交易
2001年开始,该所开始转制。由沈顺雨等6人出资组成股份制企业,但仍沿用原来的名称和资质,仍与环保局合址办公,行政管理的表象非常浓重,给人造成仍是环保局下属单位的错觉。
转制后,环科所暗地里每年还是向环保局交一些钱,用于干部福利,目的是希望环保局帮助拓展甚至垄断业务。这种不彻底的改制成了此后权钱交易大行其道的深刻根源。
“企业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在一起,还以为你也是环保局,他巴不得你做业务,到时候拿来批批也快。”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此后,拥有同济大学硕士文凭的沈顺雨成了法定代表人,他全面继承前任负责人的经验与做法,继续“拜年”。
据查实,沈顺雨给王安健、苏月的钱大大超过前任。“前面的送了11.7万元,他送了37万元,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对方给他灌输的思想就是,要办事就一定要送钱。”何国富说。
收来的钱都已经发霉
湖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姜斌说,从案子查处过程来看,受贿者一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二是随大流思想,认为“某某人也有”,就收下了。
王安健等人就认为行贿人都是本单位干部,乔还是局党组成员,都是“自己人”,比较安全。王安健的钱一直放在上海儿子家,分文未动。王安健认为,如果到退休都没事的话,再来“处理这个事”。
所以,当检察机关找到这只密码箱时,里面的人民币有些已经开始发霉了。鉴于王安健能主动交代问题,司法机关在量刑时给予了从宽处理。
侥幸是他们共同的心态
而苏月来,在该案刚暴露时候,组织上曾给过他一次机会,让他争取从宽处理,但侥幸心理让他失去了最后的机会,他是这一窝案中被判刑期最长的一个。时至今日,苏月来对自己的行为依然执迷不悟,把自作自受归结为“天意”。
也许,在该案中,最难过的该属童国权。他原为湖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市管后备干部。因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有自首情节,被减轻处罚。想到案发第二天本可以参加副处级干部选拔考试,他更是万分痛心:“主要怪自己,没好好把握,怨不得别人。我要这个钱干吗?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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