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单纯的GDP,还是要绿色的GDP?是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还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在“考核官员的环保责任”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的当下,中组部选择浙江、四川、内蒙古进行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引起了全国上下密切关注。
5月20日,浙江省委召开会议,就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作出具体部署。根据中组部的要求,经省委研究决定,杭州、嘉兴、丽水三市以及西湖区、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平湖市、桐乡市、海盐县、龙泉市、松阳县、缙云县等10个县(市、区)进入试点。
此次中组部考核试点中,加入了三项环保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共计6分。占据6%的分数比例,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息,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地方行政长官片面追求GDP增长,不注重环境指标的现象,把环境质量的恶化问题与官员的“帽子”和“权力”挂起钩来。
“新的官员考评体系的核心,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已逐渐成为浙江领导干部乃至一般干部的普遍认识。
绍兴环保政绩考核的权重之变
对于面临“成长中的烦恼”的浙江来说,早在中组部试点之前,就逐渐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加大了环保指标权重,而且考核分数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绍兴市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金水法说,绍兴的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分为四大部分———发展水平与质量、发展潜力、发展环境、发展的公平及满意度,在发展环境的项目下,加进了“生态环保责任制考核”。
从连续两年的考核指标变化来看,绍兴已经减少了对经济指标的要求,而把社会发展环境日益提升到一个重要位置。绍兴市委有关人士称,在总分100分不变的前提下,今年的经济考核分值比去年下降了10分,只占60分,与此相对应的是,社会发展环境考核分值在这三年里,从15分上升到17分,到今年的20分,“生态环保责任制考核分数也从去年的3分提高到今年的5分”。
据了解,绍兴的生态环保责任制考核细化为4个指标,即“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
上虞市市长徐文光的话更让人意外,上虞市政府在年初与乡镇、街道签订的目标责任制中,有一项特别的规定,根据功能定位取消上虞南部山区干部的技改投入、招商引资等工业指标的考核,使他们集中精力抓好生态建设,“生态建设搞得好,市委、市政府照样提拔、一样使用”。
“对发达地区来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可能要超过经济发展”,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这句话,可以当作是中组部选择浙江进行试点的一个解答。
三大环保指标进入干部考评体系
按照中组部试点指标,涉及环保政绩考核的指标为三项,分散在经济发展水平与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潜力两大考核部分。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率”列入第一大考核群———经济发展水平与质量,考核权重达到3分;“环保投入”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进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潜力考核,权重分别为2分、1分。
“这三项指标基本反映了一个地区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参与试点工作的省环保局人士介绍。
该人士同时认为,环保指标进入干部考评体系,旨在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还要树立经济和社会、环境全面发展才是实实在在政绩的观念,树立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的观念,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是硬任务的观念。
环保部门给党政班子考核打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地市环保局在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环保相关指标考核时,还要出具一份定性评价意见。
浙江省环保局介绍,环保部门在考核中主要承担两个任务,一个是定量评价,即按照指标要求打分,另一个是对当地一年来的环境保护做出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包含5个方面,首先指环保决策。
(地方党委政府)是否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是否经常研究环保工作、措施是否有力,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好,都包含在环保决策评价之中。
另外,有关生态省建设、当地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污染源达标排放等均进入评价。
据悉,从5月30日试点启动到8月底,试点地区考核基本完成。
环保考核将对干部的任用产生影响
包括环保指标在内的试点考核要解决浙江的什么实际问题?
省委组织部部长斯鑫良指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有的只看经济建设成果,不看社会进步;有的只看城市变化,不看农村发展;有的只看当前的发展,不看发展的可持续性。产生这些问题,与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有关,也与干部考评标准不够科学,以及考核内容不够全面、考核方法不够完善有很大关系。
本次试点,正是要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和突破当前干部考核评价中的一些难点”。
斯鑫良同时强调,试点考核的结果对干部的使用将会产生影响。
来自省级环保部门的看法是,环保政绩考核对浙江生态省建设、目前进行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未来浙江环境保护都有不可辩驳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