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利用网络盗窃手机积分的“窃贼”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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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0日 17:44: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10月20日讯 (记者 周娜 通讯员 辛成) 日前,杭州一文化传播公司的员工左某通过偷抄客户手机号码等资料,在网上窃取了15名客户手机上的话费积分,共计50万分,又用假身份证到移动营业厅兑换手机充值卡,但因数额巨大引起营业员怀疑,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难逃法网:用职务之便,网络盗取手机话费积分换“利润”
左某是安徽省宿州市人,在杭州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做手机话费积分兑换礼品的业务员。今年6月16日凌晨1点多,他趁公司没人,偷抄了同事桌上的客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生日等资料,第二天上午便偷偷溜进杭州机场路的一家网吧,以客户的手机号码为用户名,并根据经验以客户的生日或身份证号的后6位作为客服密码登陆系统,通过积分转赠及接受转赠等操作,把6名客户手机上的积分78000分偷划入其用假身份证开通的手机号码内。在这些网上“准备工作”就绪后,6月17日上午,左某又来到萧山区金城路移动营业厅,按每2000分换一张面值50元充值卡的标准,用窃取的78000积分换取了20张充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950元。成功以后,左某尝到了甜头,又第二次来到另一个网吧,以同样的手段窃得9个客户的131000分积分,并到本市下沙移动营业厅试图将这些积分兑换成价值人民币3250元的充值卡。由于积分数额巨大,营业员对左某起了疑心,经查询,营业员发现左某号码中有数十条积分转赠及接受的记录,转赠接受的积分高达50万分,且左某当天早上刚兑换过20张充值卡。营业员于是打电话报了警,左某被当场抓获。
违法必究:移动公司差价赢利,职工有虚可乘
据了解,手机话费积分兑换礼品是浙江移动公司推出的一项业务,凡移动全球通用户每消费1元的话费,奖励1个积分,满1000积分后可兑换数码相机、手机充值卡等礼品。左某所在的公司在去年与浙江移动公司签订了一个协议,代理该项业务。由业务员先在网上查询客户的手机号码有没有积分,如有积分,就联系该客户,问其是否需要兑换礼品,如有需要,就询问该客户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并把积分相对应的礼品送给客户。
据左某交代,该公司配送的礼品都是其自主以批发价购得,对外公布的礼品也是其自主指定,不包括手机充值卡一项。礼品和积分可以兑换充值卡的价值间有个差价,该公司就是靠差价赢利。今年5月,被告人左某就因欺骗一客户其话费积分只能换该公司指定礼品而被客户投诉到1860。目前,浙江移动公司已与该公司终止了这项业务。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周娜 辛成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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