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仑、义乌、余杭这三个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进行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从明年开始,我省48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也将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实验区一律实行学业考试
课改实验区一律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非实验区可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也可以将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社会政治;时间安排在九年级(初三)下学期进行,其中毕业考试安排在5月上旬,学业考试、“两考合一”和升学考试安排在6月中旬。非实验区的体育和自然科学实验操作考查仍按现行办法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5月。
学业考试难度系数0.75左右
《200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标准和说明》和《200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将由省教研室编制,作为考试命题和学业评价的依据;各地不得另行编写《考试说明》。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原则上也由省教研室统一组织命题,各实验区组织考试和阅卷;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由实验区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所辖县(市、区)大部或全部是实验区的市报请省教育厅批准后,也可自行命题。非实验区的初中毕业考试由县(市、区)或初中学校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两考合一”和升学考试由市组织命题,各县(市、区)组织考试和阅卷。
省教育厅要求,学业考试的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两考合一”、升学考试的难度系数控制在0.70以上。另外,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应采用等级制或分数制;等级一般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各等级比例由实验区确定,但E级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
实验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各实验区均须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该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份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测评等第则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确定。非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与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的测试,如特长项目测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与劳动技术等的测试,也可参照实验区的做法进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并公布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如:3A1P、2A2P等),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必要条件。跨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对实验区实行计划单列。减轻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
此外省教育厅还强调,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新课,不得乱编滥印和违规订购复习资料;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统考、模拟考试;不允许高中阶段学校在4月以前招收新生,也不允许高中阶段学校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性纸笔测试招收新生。同时,实验区教育部门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