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用限速小标志对公交车实行限速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涉及公交车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对辖区公交现状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设定了科学的车速,规定市区行驶的公交车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城郊接合部的公交车时速控制在60公里之内。支队自行设计、制作了200枚相应的限速小标志,贴到公交车的后挡风玻璃上。
据介绍,采用限速小标志有3个好处:一是提醒驾驶员自觉控制车速。公交车往往满载乘客,若驾驶员车速控制不当(超速),遇到紧急情况不能立即制动停车的话,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二是让群众、乘客实施监督。在给驾驶员以警示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乘客对驾驶员的控速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更好地防止由于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起到限速宣传作用。将限速小标志贴上车,不仅对群众予以宣传,还对过往车辆驾驶员予以宣传,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