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0月28日讯 记者今天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11月1日至明年2月20日,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在全省开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活动,全力遏制营运客车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在这次整治期间,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营运客车驾驶人,一律拘留15天;营运客车车况不良影响安全行驶、19座以上营运客车未安装行车记录仪、GPS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营运客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除对行为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责令企业一律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运输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交通安全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安全教育不严,一年内发生三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一律停止该班线运营,并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该客运线路经营许可。
今后,对营运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和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公安机关每月将上述信息通报交通、安监部门,由交通部门把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和驾驶人转入“黑名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