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用政策的形式明确了:今后企业给职工发多少工资,职工也能发言。据悉,这是杭州首次就工资集体协商制定相关政策。其实,早在2000年11月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目前杭州已有1万多家企业试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那么,这一制度在保障劳资双方尤其是劳动者的权利方面发挥了多大的作用?众多的企业职工对这一制度又是怎么看的呢?我们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杭州市人才市场以及杭芝机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内做了一次小范围的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0份。并采访了大量的普通职工,倾听了他们的想法。
在被调查者中,年龄在20~30岁的占了72.9%,12.9%的年龄在20岁以下,11.4%的为30~40岁,2.8%在40岁以上。其中,58.6%为男性,41.4%为女性。外地在杭州打工的占了88.6%,11.4%为杭州本地人。他们工作的企业性质包括民营企业、外资及合资企业和国有企业。
[第一调查]
四成多知道工资可以协商
在被问及是否听说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时,58.6%的被调查者选择没有,而41.4%表示听说过。了解工资协商制度的人员比例在年轻人中尤其高。调查得知,大部分人都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了解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头头是道地向我们介绍起了温州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具体措施。不管有没有听说,他们都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仔细阅读了调查问卷后面的名词解释,一个劲地询问记者到底什么时候正式推行。
在回答“你所在企业实行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吗”这个问题时,80%的被调查者选择没有,而20%选择有。这说明工资协商制度已经有不少企业在切实推行了。
一成半工资在最低线以下
我们粗略统计了一下被调查者目前的月收入情况,40%的被调查者为620~1000元,30%为1000~1500元,11.4%在1500~2000元,只有2.9%在2000元以上。而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杭州市的月最低工资保障线为620元,但竟然有15.7%的被调查者月工资在620元以下。
来自江西的小刘今年23岁,在杭州石祥路一家电器厂做操作工。他告诉我们:招工的时候说好每月600元,每天8小时,8小时以外的算加班,有双休日,工作餐每一餐补贴1.5元。但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后,每天需要工作12~13小时,周六周日也要加班。“这样的工作量,每个月我的工资收入却只有600元,算算看,每月我交的房租加水电费约200元,吃饭每月300多元,这样连买衣服的钱都没有了。”有41.4%被调查者觉得他们所得到的工资在杭州需省吃俭用才能过日子,甚至根本不够用。
八成人认为薪资老板说了算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达95.7%的被调查者希望企业给自己涨工资。但是对于如何涨工资却显得无计可施。
“你或者你的同事有没有采取措施让企业加薪”这一问题中,64.3%的被调查者选择“有”,35.7%选择“没有”。选择“有”的调查人群中,方法五花八门,有的自己向企业申请,有的集体去找企业领导人,有的干脆辞职,但是绝大多数人也告诉我们,这些方法的效果并不好。而在选择“没有”的被调查者中,大多认为不能主动向老板要求加薪,一位外来务工者写道:“这会使老板有看法,保不住现在的工资,甚至还丢了工作。”
而在企业工资的确定上,82.9%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主要是由企业负责人或者老板说了算的,员工根本没有说话的余地,即使说了也毫无作用,老板根本不会理会,甚至还炒你鱿鱼。52.8%的被调查者告诉我们,他们所在的企业即使效益有了较大增长,也不会给职工上调工资。只有14.3%的员工所在企业会根据效益的增长来增加职工工资。
这些调查数据和情况说明,在加薪方面,确实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制度来保障职工的利益,并在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机制。
五成人认为新制度有作用
小江今年22岁,杭州人,现为杭州某民营企业的业务主管。他是今年5月份进单位的,一开始说好是两个月的试用期,基本工资800元。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正式业务员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业务主管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1500元,但试用期后小江和其他同事的工资却并未见长。于是在今年10月份,小江和其他员工组织起来,向公司提出要求加薪,谈判了半个月左右,公司答应把基本工资提高到公司制度规定的标准。因为有了这段经历,所以小江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比较首肯,认为它会起到一定作用。
在目前或者以前工作的企业已经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被调查者中,50%认为实行工资协商后的工资会比以前略有上调,31.4%认为协商后的工资与以前持平,14.4%认为协商后的工资与以前相比反而下降,4.2%认为会有较大增长。
而在没有接触过这一制度的被调查中,72.9%的人员认为,如果实行工资协商,效果一般,职工代表起不了啥作用。只有27.1%的被调查者认为效果不错。
制度是好,关键还在于执行
调查显示,48.6%的被调查者觉得11月1日起在杭州全面推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会有啥作用,工资还是企业主或者老板说了;27.1%认为可能会让自己的工资高一点;24.3%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在于:让工资定得比较合理透明,让职工也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从被调查者的留言中,我们看到了疑虑,看到了谨慎的肯定,更看到了希望和憧憬。有的人称赞“这一制度很好”,有的说:“如果真能实行,对我们打工者有一定作用,对老板也会有一定约束力。”一位姓李的女工留言说:“如果这一制度执行不力,可能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一位叫叶静的女工则希望:“能够采用更贴切的手段来推行,能够真正让职工受益。”
调查显示,绝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的意图还是肯定的,也希望这一政策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保障职工的基本利益。而他们最担心的,是这一好政策在推行过程中是否能落到实处。
[新闻个案]
工资协商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在杭州,已经有不少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杭芝机电有限公司和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杭芝是中日合资企业,从1994年开始就已经试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先前根本没有意识到工资可以坐下来谈,但实施之后,效果就显现出来,我们公司在这方面已经累积了自己的经验。”该公司的工会主席黄文祥告诉记者。
公司的每个员工都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工会还要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薪水福利的事项做出详细规定,合同一般是每三年签一次。
在杭芝,工会与公司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和劳资恳谈会制度。集体协商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一般而言,年初协商关于工资的分配问题,年终协商年终奖的发放问题。集体协商由公司和工会各派4名代表进行,公司方首席代表由总经理担任,工会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而劳资恳谈会上职工可与总经理直接面对面对话,原则上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但如果有必要的话,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临时召集。
工资协商制度在该公司的实施到底效果如何?“应该是相当不错。”黄文祥这么说,因为这个制度首先得益的就是员工,员工的劳动可以随企业效益增长,权益能够切实得到维护。
记者采访了一些杭芝的员工,他们普遍对这一政策表示肯定。“这个制度挺好的,我们不用担心单位平白无故地扣我们薪水,每个月给多少钱,都有个说法。”该公司某叶姓女职工在接受记者调查时这么说。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则是在2002年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该公司是一个国有大型二级企业。今年年初,员工向工会反映工资较低,希望公司能根据效益的增长适当增加职工的收入。于是,作为首席代表的工会主席袁夏先生在总经理办公会上反映职工的要求,与企业方代表即董事长王兆勤进行了反复协商。最终,总经理在职代会上同意,如果今年公司利润达到6000万元(公司去年的利润为5000多万元),职工的工资就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5%。从员工提出要求,到总经理同意,整个过程大概用了2个多月的时间。
黄文祥告诉我们,有效的工资协调,是润滑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定、协调发展的秘诀之一。工资协商制度保护的不仅仅是工人,它对企业来说也是好事,对公司的经营效益有着促进作用。
[新闻说法]
众口纷纭话协商
王宝飞,22岁,曾在外资公司做物流工作。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肯定对职工是有好处的,但要完善还有一个过程,这方面我深有体会。我原来所在的单位是某香港物流企业在杭州的分公司,员工的工资从900元到2000元不等。在今年的3、4月份,由我牵头的职工代表集体向单位提出加薪申请,单位一开始怎么也不肯答应。幸好员工比较团结,整个谈判的过程持续了10天左右,最后协商,单位同意给每位员工每天加薪4元。薪水是加了,但我们几个牵头人却被“炒鱿鱼”了。
我觉得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有更完善的机制来保护职工代表的利益,这样他们才敢放手为广大职工争取利益。
黄小姐,21岁。在民营企业从事教育工作。我觉得工资集体协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吧,但是不会很明显。现在民营企业比较多,工资发放不太规范,通过这一制度应该会对企业有所约束,对职工比较有利。
周魏芬,23岁。在外资企业做销售工作。
我认为工资协商制度实施后不会有太大的效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职工具体能拿到多少工资应该还是由老板说了算吧。
李女士,28岁。在民营企业工作。
可能起不了什么作用,因为我觉得现在劳动执法力度不够,用工单位受到的约束和监督也不够。许多老板有这么一种观念:要做就做,不做你就走人,不怕招不到人,所以我们根本不可能和老板去谈,谈了可能反而会丢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