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的范围主要有:用工主体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用人单位可能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
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可能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励。
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布的“绍兴市区实施《浙江省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细则”规定:任何人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违法行为,若举报属实、且提供的线索未被主管部门掌握,举报人将可获得奖励。奖金额度为每个案件200~2000元。
被举报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用工主体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用人单位可能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设立了12333举报电话。“细则”还规定,举报案件的受理人员、承办人员等必须为举报人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