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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婺城区(含开发区)、金东区、东阳市、兰溪市、永康市等五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也将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由单一考试分数作为升学依据改为由考试加综合素质的评价为升学的依据。
武义、浦江、磐安等三个县(以下简称非实验区)继续实行原来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
升学: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
市教育局就中考工作改革向市民征求意见
昨天,金华出台《2006年金华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金华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接受反馈意见电话为:2469586、2469762。
2005年,义乌市作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首次实行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金华婺城区(含开发区)、金东区、东阳市、兰溪市、永康市等五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也将实行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由单一考试分数作为升学依据改为由考试加综合素质的评价为升学的依据。
武义、浦江、磐安等三个县(以下简称非实验区)继续实行原来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
另据了解,明年全市中考试卷的难度系数将在0.75左右,今年的在0.7至0.75之间。
(一)改革和完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制度
2006年金华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1.非实验区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
(1)毕业考试在5月下旬进行,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出卷、自行组织考试、自行阅卷评定成绩,不得以县(市、区)或辅导区等为单位集中组织统考和几校联考。
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自然科学和历史与社会·政治五门。
考试范围:以《200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为唯一依据,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政治试卷中乡土教材内容各占5分。
(2)各学校在认定学生的毕业资格时,要将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与学生发展性评价结果有机结合起来考虑。
(3)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分值、组织形式及录取方式等参照《金华市200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2.实验区一律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
(1)学业考试分学业水平考试和学习能力考试两部分。
(2)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组织,在2006年5月下旬进行,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出卷、自行组织考试、自行阅卷评定成绩,不得以县(市、区)或辅导区等为单位集中组织统考和几校联考。
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科学和历史与社会·政治五门。
考试范围:以浙江省教育厅2006年《200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标准和说明》为唯一依据,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政治试卷中地方课程《锦绣金华》内容各占5分。
(3)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考试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由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依据省教育厅《200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标准和说明》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范围,并在2006年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政治,考试时间在6月中旬。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50分,科学满分为200分,历史与社会·政治满分各为100分。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考试由市教育局委托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
命题必须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4)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考试形式:
①语文、外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外语考试加试听力。
②数学、历史与社会·政治实行开卷考试。
③数学、科学考试允许使用不发出声音的计算器。
(5)初中毕业生学习能力考试由各实验区组织考试并阅卷。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继续实行统一联合评卷,由市招生办公室牵头,区教育局轮流承办,市教研室具体负责联合阅卷的协调与质量把关工作。学习能力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政策性加分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6)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二)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对课改区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实践与创新、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等四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
2.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部分组成。
(1)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整体的定性描述,注意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填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实践与创新: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实验操作、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运动与健康:包括体育与健康课程、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体育特长等。
审美与表现:包括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3)综合素质四个维度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各实验区教育局,由各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待合格等级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见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