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造大省到制造强省 浙专项资金扶持先进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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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 07:18: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制造大省到制造强省的过渡中,我省在财政专项资金上给予积极扶持。过去,这些财政专项资金归口不同部门,标准和条件也各不相同,企业申报有点混乱。以后这种情况将得以改变。
日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联合发出《通知》,印发施行《浙江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此举意味着过去归口多个部门的专项资金,将合力扶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据省经贸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对符合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科技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进行扶持和引导,将大大有利于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管理办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面向先进制造业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对扶持标准,《管理办法》向自主创新投资予以倾斜,明确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一般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研发费、设备购置费、技术转让费、购买专利费和软件费等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对关键技术、先导技术的研发,具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项目,给予4—6个百分点的补助,其他项目补助3—5个百分点,而对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重大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经专家论证,补助标准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对这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我省将建立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省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跟踪检查或项目监理,对达不到合同进度和要求的项目,或进展情况差、资金使用无明显效果的项目,及时予以中止,视情况减拨、停拨直至追回已拨的项目资金。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梁世燕 金连升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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