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舟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防控“六条措施”,结合舟山防控重点,切实做好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各级工商部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辖区市场内家禽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档案,掌握情况,对家禽及其产品经营进行全面检查,对无法定经营资格或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存在防疫隐患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市场经营户,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将每天有关的进货和检疫证明材料保存备查,坚决杜绝未经检疫的家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做到上市家禽的检疫达到100%。并推行经营大户挂牌经营制度,经营大户必须将标明禽类产地(来源地)、动物检疫证明的牌子在醒目位置悬挂,做到来源清晰、质量保证和公开承诺。同时,加强对熟食加工经营户的检查,要求熟食加工经营户从正规渠道进购原料。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与农林、卫生防疫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消除流通监管领域中的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检查市场活禽经营区是否相对独立封闭,实行集中屠宰。对不符条件的,要求市场管理单位对摊位及时做好调整,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和每天消毒制度等防疫措施,加强对市场内禽类销售、屠宰点的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同时,通过各个市场内的宣传栏、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和各种资料,广泛宣传预防禽流感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充分认识禽流感的危害性,并掌握预防禽流感知识,从而增强自我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