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失单之痛:行业《维权公约》制止一企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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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4日 09:11:3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四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我公司生产的ZC-EG-750电动车属仿冒贵公司开发研制的专利产品和电动车行业协会的维权产品,已造成了对贵公司的不良影响。对此,我公司在此表示深深地道歉!”今天,在永康媒体上刊登了一则该市某运动器械有限公司的《公开道歉书》。这是《永康市电动车汽油机滑板车行业协会维权公约》生效以来第一个因仿冒别人产品而受到处罚的企业。
去年6月以来,国际流通业巨头沃尔玛通过中间商,同时向永康市8大企业下单采购电动滑板车,由于该市企业间相互低价竞争,致使价值数亿元的沃尔玛“大单”搁浅(本报曾跟踪报道)。痛定思痛后,在政府有关方面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下,《永康市电动车汽油机滑板车行业协会维权公约》应运而生。
这份旨在打击仿冒侵权,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公约,规定会员企业的专利新产品一旦遭到别人仿冒侵权或企业人才被挖墙角,可申请维权委员会进行维权。《维权公约》生效后,各相关企业纷纷进行维权申报,协会新产品鉴定小组共鉴定19家企业65个产品,目前已有52个新产品被列为保护对象。
浙江四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是今年10月加入《维权公约》的,其产品SX-EO906电动自行车提出了保护申请,并经协会鉴定得到了批准。10月底,四星公司发现这款产品的仿制品在义乌市场上出现。四星公司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获取了某公司侵权的广告彩页、网页及设在义乌的厂家直销点的产品照片等证据。11月7日,四星公司向永康市电动车汽油机滑板车行业协会提出了维权申请,协会经调查证实,某公司产品确实对四星公司的SX-EO906电动自行车构成了侵权。
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向该侵权企业发出了“停止侵权第一号通知书“。通知要求:侵权公司除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ZC-EG-750电动车外,还必须立即将产品撤回,并交给行业协会维权委员会保管;销毁该产品的所有模具;注销所有在网上有关该产品的广告;销毁现存的该产品广告彩页;公开在媒体上道歉并作出不再侵权的承诺。协会并会同该市的经贸、工商、科技、外贸等相关部门人员来到永康市某运动器械有限公司,送上了《第一号通知书》,对该公司的侵权行为作了严肃查处。
永康市电动车行业协会有关人士告诉笔者,这次行动意味着《维权公约》并不是一纸空文,对规范行业内竞争行为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今后只要大家都认真执行《公约》,永康电动车行业的健康繁荣发展值得期待。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徐晓恩 徐贤飞 章刚正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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