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我省累计制作“二代证”605.5万张,提前两个月完成公安部下达的年度换证任务。记者还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规范居民身份证制发工作,我省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包括“一代证”快证、旧版临时身份证)。
在前期准备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共核对3500余万人,纠正重错号9.2万个,清理重复登记人口2.4万人;建成省市两级常住人口数据库,入库并同步维护人口信息4550万;完成971个派出所常口系统升级改造,配备人像采集设备1000余套。省公安厅制作中心根据制证任务需要,扩大生产能力,目前已形成日产“二代证”4万张以上、证件成品率99%以上批量制证能力。
我省在换发证工作中,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让每位换证群众满意。省市先后出台政策,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居民,在其初次申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证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减半收取工本费,使每一位公民都能领到“二代证”。
各地均由政府出资购置人像采集设备,一律免费为群众照相。对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群众,公安机关免费换发“二代证”;涉及相关证照更换的,社会用证部门免费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并免去其证照工本费。各地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便民举措,绍兴、嘉兴等地还采用离线采集和GPRS无线上网采集、移动办证模式,为部分困难群众上门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