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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拿了都没事,我拿了也不会有事,现在才知道这是在犯罪”,一位涉案前台接待员在庭上说,现在后悔也来不及。昨日上午,本报率先披露的“大堂服务员抱团吞了百万房费”一案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发经过详见早报10月26日报道)。
八位曾经是平海路某三星级涉外酒店的前台接待员、收银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职务侵占罪名都表示认可,但都希望法庭念在自己无知、身不由己的情形给予轻判。
涉案人员均为女性还有大学生
在8位出庭受审的女服务员中,作为第一被告小李特别引人注目,20刚出头的她现在还是在杭一所重点大学的计算机专业本科生,明年就要面临毕业。
小李说自己家境并不算太好,一直靠半工半读维持学业,2003年11月份才开始进入涉案的这家酒店做前台接待员,一开始她也是规规矩矩地做事,偶尔从中分到10元、20元的好处,从去年2月份起才知道其中的“秘密”,看着别人都在那样做,她的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按公诉机关指控的数字,小李涉嫌侵吞私分的差额营业款达到82419元,个人实际分得3万多元。
没有主谋都说身不由已
公诉机关介绍说,将小李列为第一被告并不意味着她就是主谋,涉案酒店前台服务台采用非正常换房、非正常改房价组合完全是随机的、自由组合的,轮到谁当班或值班,就一起侵吞房费。
“任何一位酒店前厅接待员、收银员想独善其身,不参与此事都将被视为异类”,涉案人员中的一位辩护律师方说,被告只有适应“环境”,不然就会受到排挤甚至丢了工作,而且很多人认为,大家一起私分了营业款顶多就是被酒店开除,而没有把它与犯罪联系起来。
据了解,按涉案酒店原有的规定,前台接待员、收银员想更改房价都得由前厅经理签字才行,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措施完全成了摆设,房费该收多少都由前台接待员、收银行员说了算,酒店的财物人员也只是根据前台被篡改后的数据做账,酒店的监管比较混乱也是账目被做了手脚却长期没有暴露的原因。
涉案金额难以确切统计
“只有涉案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才列入被告”,公诉机关一位人士表示,由于涉案酒店几乎所有前台接待员、收银员都有波及,除了已经提起公诉及负案在逃的一位被告人之外,其余人员退赃后都未做起诉处理。
这位人士说,由于酒店很多账目都已毁弃,案发后公案机关委托两家会计事务所按照值班表和2004年以来的酒店明细账进行审计,才初步查实每个人的涉案金额,这还不包括作案时间在凌晨零点至3点之外的数据(前台接待员、收银员勾结非正常换房和改房价大多集中在凌晨零点至3点)。
公诉机关表示,根据涉案人员供述,在2003年7月份之前,这种情形就已经在酒店普遍存在,因此涉案的人员和金额远不止目前指控的数字,由于酒店人员的流动和相关资料的缺失,这一数字目前难以确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