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20周年。从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部署以来,嘉兴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地方实际,已成功实施了4个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顺利实施了两个五年的依法治市规划,为建设法治嘉兴、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和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启动之际,市委副书记刘冬生专程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对开展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要求。
刘冬生指出,20年来,嘉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整合各方力量,齐心协力狠抓落实,长期不懈地宣传法治理念,倡导法治思想,营造法治氛围,推进法治实践,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社会普遍共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法律启蒙教育向提高公民素质转变、由单向灌输教育向互动自主学习转变、由法条法理宣传向理论实践运用转变;取得了“三项突出成果”,即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公民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明显提高,遇事找法、办事说法、解决问题依法已深入人心;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社会法治环境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权益已成为了地方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宣教走出新路。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围绕地方法治建设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在面向全民普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对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和其他专业法律,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形成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系统化、多元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法治实践继往开来。从4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全面实施到两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启动推进,再到“法治嘉兴”的提出,都印下了法治建设进步的足迹;从推动行业依法自律和治理到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公正执法树形象”等专项活动的开展,都寓示着法治实践正在逐步深化。
刘冬生强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做好普法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法制宣传教育是我们共享法治这一人类社会现代文明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因此,要按照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真抓实干,切实将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法治嘉兴、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冬生要求,第一,要提高认识应对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势。要从建设法治嘉兴、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今后一个时期是发展关键期也是矛盾多发期的新形势,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战略性基础工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安定社会秩序、塑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机制保障,以实现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这一目标,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二,要以人为本确立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要改变为宣传而宣传、为教育而教育的宣传教育旧模式,根据宣传对象的受教育愿望、接受能力和法律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将提升重点对象的法律素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能的重要途径,确立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新理念,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促进公正司法、公正执法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助手。第三,要融会贯通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机制。要兼容并蓄,融会贯通,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文化大市建设、平安嘉兴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促进法治建设,使法治文化成为文化建设、文化传承、文化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法治实践成为落实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平安建设的重要手段,使法治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方式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