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2006届大中专毕业生开始求职的日子,但是社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不够正规,甚至还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毕业生该如何发现并“绕过”这些求职陷阱?记者今天专程采访了省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
陷阱一:招聘单位不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
毕业生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忽然出现在她面前,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小张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还主动索取了小张的简历及联系电话。结果小张被骗了。
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单位一般对此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各类正规渠道进行招聘。对于小张遇到的这种情况,毕业生要提高警惕,不要毫无防备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别人。
陷阱二:说工资很高,但要先向毕业生收取费用
小李在参加某公司面试时,人事主管很快就决定录用他,且承诺给予很高的薪水,但对方要求先交2000元押金,工作满一年后再退还。
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在当前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能够获得很高的收入。他们发现有少数不法人员打着高待遇的幌子,骗取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对于单位提出的收费项目,毕业生要敢于说不,如果已被单位收取了类似的费用,要保留好收条等证据,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陷阱三:无端扣押身份证、毕业证等合法证件
小吴毕业后通过应聘进入一家公司上班,签订合同时,公司要求小吴将毕业证交给公司管理,说是内部规定。不了解情况的小吴只好照做。
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相关劳动法规及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毕业证书是毕业生的合法证件,单位当然无权收取。因此,毕业生在遇到类似的用人单位时,可以拿劳动条例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切不可盲目地将自己的有效证件交给单位。
陷阱四:借故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小宋提出要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公司表示目前无法签订书面协议,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小宋觉得公司给的薪水还不错,就没有追究下去。
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而这些手续的办理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适用房、评审职称等。
签了协议后要记得及时签合同,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毕业生不要以为不签合同更“自由”。当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时,没有合同会带来很多麻烦。
陷阱五:招聘广告写得天花乱坠,劳动合同却只字不提
小潘在招聘会上看到一家单位的招聘广告上写着“每月提供住房补贴500元”,对此感到非常满意,并顺利通过面试进入公司。工作以后发现工资单里并没有“住房补贴”一项,原来单位早就已经取消了住房补贴,而且劳动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单位要支付该补贴。小潘只好自认倒霉。
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一些单位经常钻法律的空子,借故不履行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要提醒对方将这些承诺写入合同条款中,用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浙江日报杭州12月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