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宁波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终结的宁波市建委原主任张鸿兴受贿一案,近日已由该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记者昨日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的。
现年59岁的张鸿兴被逮捕前任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因本案于10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9日被依法逮捕。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张鸿兴在担任宁波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宁波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原宁波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龙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有关工程招投标中谋取利益,并先后非法收受龙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赖野君和浙江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经理马某某的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鸿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