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11月1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旅游者、利用者容量控制制度。这是1988年旧款条例所没有的。这也是在敦煌、九寨沟等景区采取定时定量限制游客数量措施之后,我省第一次以法规的方式提出建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者和利用者数量控制制度。
过度开发给文保带来隐患
多年来,因为游览和利用人数过多,特别是影视剧拍摄、景点介绍拍摄等商业利用日益增多,浙江省内一些重要文保单位存在着被毁坏的隐患。“比如‘飞来峰’,很多损坏都是由人手触摸所造成的,而六和塔塔顶由于是木结构的,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及景点的消防安全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此类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郎旭峰如此描述文物保护的急迫性。
据悉,浙江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3处,居全国第5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余处,文物点2万余个(分布密度居全国第2位)。其中很多文物景点因为滥建房屋、游人过多、植被遭到破坏等问题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限制游客和利用者数量已经成了保护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手段。”很多专家纷纷建议。
“保护文物”一直是管理“老大难”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岳庙管理处的胡副主任告诉记者,虽然岳庙目前的游客流量还不至于达到要控制的地步,但在黄金周,他们也要加强管理力量来维持秩序。
灵隐管理处文物科科长王丽雅表示,“保护文物”一直是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对于景点是否限制人数、具体如何限制等问题,一直存在着比较多的争议,观点难以统一。
与博物馆珍藏的文物不同,灵隐寺景区的很多佛像都是露天的景点,无法设防,因此不能像博物馆里的文物那样用玻璃罩或者围栏进行保护。
也有些人提议设护栏,但同样也会引出很多困难,如“飞来峰”山上游步道非常狭窄,如果设置护栏,不仅很难看,而且游客将无法上山。鉴于种种原因,王科长无奈地表示只能增加保安等管理人员,并装置监控系统,24小时进行监管。主要的监管内容就是限制游客攀爬佛像,对于攀爬的游客,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杭州尝试”初见成效
郎旭峰告诉记者,国内的很多景点如敦煌莫高窟等地方都实行了限制游客数量的措施,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对此,杭州也做了相关的尝试。作为全国首个国家湿地公园的西溪湿地,为了保证最原生态的自然演进形态,湿地公园对游客容量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据计算,景区游人合理日容量为6340人。对于超出景区高峰日容量的游人,景区采取早期预报、劝阻分流、控制进入等手段进行限制,半年多操作下来,有效地保证了湿地的原生态面貌。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钱江管理处文物宣传科的周美芳告诉记者,其实六和塔在1991年时已经开始实施登塔客流量的控制工作。当时,有关部门对六和塔进行了第三次大维修,规定登塔的游客总量不得超过1000人。由于游客是流动的,因此,工作人员在进口和出口两个通道对总体流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并及时通知售票处控制出票量。由于六和塔平时的客流量并不大,限制登塔人数的现象一般只有在黄金周的时候才会出现。为了分流游客,工作人员一般先建议部分游客到其他8个六和文化景点参观。
控制游客数量以多少限度为宜
“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旅游者、利用者容量控制制度”,《条例(草案)》给出了原则。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认为,“重要价值”是一个具有伸缩性的词,需要在实践中把握,“按常理讲,省级或以上文保单位自然具有重要价值”。
“究竟多少限度为宜”是目前最难定夺的一个问题。比如灵隐寺黄金周期间每天的接待量大多在3万人左右,是量化在3万人以内,还是控制在2万人以内?买了票不放行么?限制人数的话,如果有远道而来的旅游者被划出界限怎么办……这些都是非常棘手的。
“对于控制客流量目前我们还没具体的定论或可操作的办法。”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灵隐管理处综合科朱科长解释说,“灵隐寺内三座宝殿在明年相继修葺一新对公众开放,我们要做的就是把一部分游客从‘飞来峰’分流出去,以便游客更全面地欣赏风景。”
灵隐寺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传统的“烧头香”习俗。2004年,灵隐景区接待了近500万游客,门票达到1.7亿元。但出于文物保护和群众人身安全因素的考虑,最近几年的农历除夕和大年初一,杭州市佛教协会和杭州市园文局灵隐管理处都对灵隐寺门票实行定量发售,像今年只定量售票5000张,每张售价200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明年的细则还在酝酿之中,他们将根据政策来具体衡量。
门票涨价是最简单的调节办法?
据介绍,控制门票数量和提高门票价格是两个较常用的办法,具体选择哪个,到时文保部门在贯彻落实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给出答案。
郎旭峰认为,从目前来说,价格杠杆还是控制游客总流量的一个手段,但具体的价格定位肯定会从老百姓的消费承受能力上来考虑,最重要的还是要保证广大老百姓能享受到文物景点所带来的重要价值。
其实,门票价格对控制人数的作用非常明显。举个例子来说,博物馆免费开放之后,其带来的社会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有部分市民在夏天借着博物馆里的凉气来乘凉休息,这就造成了博物馆文物资源的严重浪费。
同样,对于文保单位来说,门票收入是他们的重要经济来源,可以用在日常修缮、养护工作上。事实上,与国内其他景点相比,杭州文物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还是相对比较低廉的。
但也有专家对用经济手段调节游客数量持否定态度,文保点作为历史遗产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不能用门票价格来衡量。
“但不管如何,经济利益只是其次,社会利益才是首要的。”郎旭峰肯定。
省文物局文物处的工作人员也认为,条例的出台在政策上起了一个导向作用,从法律上做保障,在行业规范上起到了强化的作用,增加了管理的力度。至于具体的控制数量、类型等细则,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特殊的情况,各单位也是因地制宜制定细则。其实在新条例出台以前,很多文保单位已经在客流量控制上尝试了许多方法,不管如何,文物保护总的方向是“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确保所有的保护工作围绕这个方针转。
力争保护与开发双赢
浙江的很多文保单位,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旅游景点,吸引着来自海内外的大量游人,这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过分开发旅游潜力,又会带来可怕的后果。对此,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崔凤军主任表示,旅游产业需要依托自然资源存在,“保护”永远第一,“利用”第二。根据人数来进行调节,在某时段保持一定的人流量,抓住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平衡点才最重要。
一方面,作为文物,需要更多人了解,客观上就需要更多人来参观;而参观的人数太多,对于文物的保护又不利。同时,门票收入往往不足以补偿文物保护的支出,仅仅依靠门票收入,不进行深入的开发,难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来进行保护工作;而深入的开发又可能损害对文物的保护。因此,从保护的角度出发需要控制流量,但是作为全人类的财富,又不能剥夺人们的参观权利。
保护和开发似乎是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但这种冲突并非无法解决。崔主任表示,旅游部门就是一个发布信息的平台,及时调整,很多问题是可以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解决。还可以参考国外的经验,做好功能分区,在文物遗产保护范围内,不准搞任何经营开发,游客在这里就是享受文物本身;保护范围以外,则可以搞各种旅游服务。也就是说,只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掌握好保护的尺度,就能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游客素质是关键
来自北京的游客小吕认为,解决问题的症结是提高人们的整体素质,提高保护文物和社会公共设施的道德意识。他认为,旅游景点就是要游人参观的,如果能有其他的解决办法,还是避免限制游客比较好。
保护是为了有更多人能欣赏
有很多本地市民对“限制游客”拍手叫好,他们认为一些景点一到节假日就会出现“人头看人头”的场面,这样就很煞风景,严重影响游客的旅游质量。限制人数可以保证游客的旅游质量,这不但是对文物负责,也是对游客负责。
一个来自山西某高校的参观团对此也持赞同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政策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一些不便,但作为游客,作为中国公民是能够理解和认识到政策的意义所在,是为子孙后代和我们一样拥有这份宝贵的历史遗产。
保护文物不能光让普通游客埋单
大多数普通游客更关心的还是票价问题。现在国家文保单位主要是以国家保护为主,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主要渠道,虽然社会各方面的参与也是一条途径,但如果把这些费用都加到票价里,对平民百姓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希望能推出一些平价的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