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衢州市区调高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对部分生活困难群众用水给予补贴。
昨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水价调整,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同意、省物价局批准后实施的。调整方案为:自2005年12月1日起的用水量即2006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对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适当调整,具体是: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由1.4元/吨调整为1.8元/吨,其中供水价格从1.1元/吨调整为1.3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从0.3元/吨调整为0.5元/吨。
市委、市政府对本次居民生活用水调整后部分困难群众生活十分关注,要求市自来水公司对部分生活困难群众用水给予补贴。即: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改原来仅对特困户(市总工会发证)进行补助扩大到低保户(市民政局发证);提高补贴标准,由原来一年的50元/户增加到80元/户。
据悉,本次提价,主要用于市区三水厂还贷付息和弥补污水处理成本的提高。第三自来水厂总投资2.1亿元,主要通过贷款投资,仅利息年增加支出1000万元。现行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成本严重背离,而且没有达到省定的最低标准。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国债投资项目,一期工程投资1.83亿元,日处理污水5万吨,2004年6月投产。经财政部委派的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按日处理3万吨污水测算,吨污水处理成本为1.12元。现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吨为0.30元,难以维持污水处理厂简单再生产,直接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同时,省物价局有要求,到2005年底,全省各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标准不低于每立方米0.50元。
供水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