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城管办
发布内容:道路频繁开挖、河道水质时被污染、汽车违章占用人行道……从这个月起,这些市政难题的解决有了法制保障。昨日记者从杭州市城管办获悉,新的《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针对许多市政难题,做了强制性规定。
挖路不回填最高罚5000
新《条例》提高了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挖掘道路时不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护栏和标志,工程完成后不及时回填、清理现场的,由原来的500元以下罚款提高到5000元,在道路上冲洗汽车由原来的500元以下罚款提高到2000元等。
同时新《条例》还增加了对违反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被发现后拒不改正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处罚,可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
道路不能随意开挖
城市道路随意开挖不仅影响了交通,更有损城市形象。新《条例》规定,如果今后公交、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消防、交通设施、广告设施等部门需要挖路的,必须与道路建设同步。如果事先不提出,等道路建好了再开挖,市政部门予以制止。
此外,公交站点需要新设或移位时,如果影响道路使用,都要经市政部门的批准才能实施。
排污要先领许可证
目前,市区大小河流整治后水质仍不尽如人意,违章排污现象时有发生。新《条例》加大了对排污的管理力度,规定有条件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排水用户应当纳管排放污水。而“擅自在排水管(沟)上凿洞、接管或穿设其他管线”的,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规定需经处理才能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入污水管网前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并向市政部门传送相关的技术数据,不合格的停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