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楼”承租户有望参加房改
产权属杭州市房管局的青年公寓换房工作启动
这两天,家住杭州翠苑一区的韩女士很高兴,因为她终于有希望告别已居住20多年、仅20多平方米的青年公寓,搬进新家。记者昨天从杭州市房管局了解到,年底前“产权属杭州市房管局青年公寓”的承租户有望旧房换新房,并同步参加房改。
据了解,产权属杭州市房管局的青年公寓,将改变以往只租不售的方式。首批满足条件的承租户有望在明年春节之前拿到新房的钥匙。
安置房源有113套现房
杭州的青年公寓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是当时杭州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大龄青年婚配住房问题而建造的,也称“鸳鸯楼”。青年公寓采取“只租不售”的方式进行居住,分布于朝晖、翠苑两大住宅区,住房面积较小,一般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当时的政策规定,住在青年公寓里的大部分承租户不能参加房改;但随着承租户人口增加,小孩长大,住房困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此,杭州市房管局在年底之前推出“解决产权属市房管局青年公寓承租户住房难问题”的举措(不包括产权属房经公司的房产以及其他私产的产权人或使用人),改变该类房只租不售的方式,使得这些承租户在换房的同时同步参加房改。据统计,目前符合承租房改条件的共有252套。
目前,为承租户准备的安置房源既有现房也有期房。其中现房113套,每套面积在五六十平方米左右,地点为下城区东荷星苑和江干区三里新城·竹苑,其余为期房(房源待定)。
哪些人可换房
哪些人有资格换房?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是1998年12月31日前(含)承租并居住至今,且符合参加房改政策条件的,实施换房后与原住房同等面积部分实行使用权置换的同时,按房改政策参加房改。超过部分参照同类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由承租人购买,超过职务等级面积参照同类地段经济适用商品房价格购买。
二是1998年12月31日前(含)承租现未实际居住使用的,若原承租人符合参加房改条件的,由原承租人按前款规定申请换房;如果原来承租人符合条件自愿放弃换房并愿清退青年住房或者不符合参加房改条件的,原房由杭州市房管局收回,现实际居住人符合规定并经申请批准,可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购置住房一套。
置换出来的青年公寓将用于杭州市区廉租房安置的房源。
今起接受现场咨询
关于此次“产权属杭州市房管局青年公寓”换房的有关问题,有关部门今明两天将接受现场咨询,咨询地点为朝晖七区23幢塘南社区党建活动室和翠苑一区50号翠苑社区居委会大门口。青年公寓住户本人请到现场填报《杭州市市区青年公寓承租户换房申请表》。现场受理时间为12月22—24日;若来不及办理的,可在12月26—27日到长庆街36号杭州市直管公房经营有限公司办理。
有疑问需咨询的换房户,可拨打杭州市直管公房经营有限公司的电话:8791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