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以高新产业为依托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10)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立足现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保持工业规模优势。加大产业政策引导力度,按照集约化发展思路,加快提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汽车及零部件、冶金、精细化工、新型纺织等支柱产业,积极培育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形成制造业优势产业集群。调整转移影响城市化建设、占地多而税收贡献少、劳动密集型的劣势产业,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基础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工业经济结构。
(11)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速发展先进制造业,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提高企业系统集成化、生产自动化、产品智能化、经营管理网络化以及商务电子化水平。主动承接国际产业特别是产业链高端环节的转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基地、中国纺织产业基地等,加快建设苏州沿江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带和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提升制造业竞争优势。继续实施IT产业翻番计划,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实施培育规模企业“220”计划,做强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中小企业成长。
(12)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并进。突破占领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新兴服务业,繁荣提升传统服务业,构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型服务业体系,力争到2010年服务业总量实现翻番。把软件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中之重,依托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软件、研发与设计产业,扩大软件外包业务。加大苏州港和保税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力度,做强一批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加快金融机构扩容步伐,突破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培育多元化金融要素市场,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专业中介和商务服务业,扶持发展会展业,打响“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品牌。整合优化旅游资源,扩大苏州园林品牌优势,逐步形成以观光旅游为基础,文化、商务、休闲旅游为重点,社会旅游为补充的旅游新格局,努力建成旅游强市。积极发展现代商贸业态,提升观前、石路、南门商业中心,建设园区、新区中心商贸区,扩大消费热点,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建设江苏花桥国际商务城,提升常熟招商城、东方丝绸市场等大型骨干专业市场水平。稳步发展房地产业,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13)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完善“四沿”生产力布局,加快构建“两轴三带”产业发展新格局。把沪宁交通线东西发展轴和苏嘉杭高速公路南北发展轴,作为苏州未来经济集聚成长、快速提升的主轴线和中枢系统,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做好沿江、沿沪浙和沿太湖三条产业带的规划布局,沿长江重点发展基础产业和物流业,沿太湖重点发展旅游度假休闲及研发设计、文化、传统工艺等相关产业,沿沪浙地区要发展成为苏州承接上海辐射、吸纳浙江资本的前沿阵地。通过引导区域合理分工,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优势。
五、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
(1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牢固树立以我为主的思想,以掌握核心技术、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为宗旨,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加大研发攻关力度,争当自主创新排头兵。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增强大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技术引进企业的二次创新能力,尤其要鼓励企业从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过渡,使企业成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依托创业服务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加速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园、苏州科技城、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点载体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鼓励发展风险投资,逐步提高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15)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优化创名牌的政策环境,扶持知名品牌自主创新,重点支持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争创名牌。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在工艺设计、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与国际认证体系接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力争全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销售比重达到30%。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支持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成为行业龙头。加快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鼓励拥有名牌产品和商标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提升苏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16)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性审批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府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府发言人制度、听证会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和民主监督机制。
(17)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巩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成果,促进改制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领域,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和社团改革,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继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支持一批民营企业集团和民营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向科技型、规模型、外向型方向发展。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发展技术市场,活跃产权市场,规范土地市场,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六、建设全方位开放的先行区
(18)大力促进外资外贸外经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产业选择的力度,以资源节约利用、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为评价标准,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区域经济贡献大的项目,着力引进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提高引资水平和质量。引导外资投向服务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外资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做优做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推动加工贸易向研发和售后服务延伸,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构建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形成市场分布合理、产品结构优化、各类主体共同发展的外贸格局。推动“引进来”与“走出去”互动并举,引导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建立完善对外投资信息发布体系,促进各类企业“走出去”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吸引国内著名企业、上市公司、国家级大企业集团来苏投资兴业,积极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坚持学习上海、依托上海、服务上海、接轨上海,抓住上海举办世博会的机遇,全面接受上海辐射,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19)充分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加强要素资源整合,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各类专业园区和特色基地,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强化开发区的集聚功能和辐射效应。把苏州工业园区作为全市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大力吸引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高层次服务业项目,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发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各自的优势,加快推进6个出口加工区和苏高新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集中优质资源,着力发展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以集约利用土地和延伸产业链为目标,促进现有开发区与工业小区的科学整合和联合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0)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全市涉外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营造开放、透明、法治的投资环境。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的整体功效,降低商务成本与运作风险。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涉外知识产权。加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协调配合,健全进出口商品预警机制,促进公平贸易,保障企业跨国经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培养引进国际贸易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国外反倾销等案件应诉的管理和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
七、建设中心城区和县级市集约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群
(21)走集约型城市化道路。根据要素集聚、土地集约、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原则,调整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推进由中心城市、5个县级市城区、10个左右重点中心镇组成的城市群集约发展。强化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按照“组团式带状城市”发展模式和“东拓、北进、西控、南优”开发要求,在全面保护古城风貌的基础上,加快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开发建设,完善吴中区、相城区的城市功能,推进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和中央商务区建设,提升市域中心地位。增强县级市城区的枢纽功能,加强县级市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强化区域带动能力,加快建设优势互补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扶持发展重点中心镇,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要素集聚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形成具有各自风貌和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发展,强化“大苏州”一体规划,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保证苏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个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稳妥实施。
(22)完善城市现代化基础设施。坚持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功能性、标志性、公共性重大工程项目,形成现代化的市域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区轨道交通,完善市域高速公路网,优化市区路网结构,推进以太仓港为重点的港口开发与航道建设。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改建扩建骨干电厂,完善市域天然气管网,加快建设石油储备设施。实施区域供水工程,扩大集中供水范围。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新一代网络设施结构。大力兴建城市防洪、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设施,落实防洪保安和地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措施,抓好人防转民防工作,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增强城市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
(2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形成以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为配合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水平,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和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加强城市设施和地下空间管理,促进城市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4)创新城市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适应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引入市场机制,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优化配置城市各类资源,最大程度地放大城市资源的利用效率。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建立市场化的土地配置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市场化融资主体,拓宽城市建设的资金渠道。加快市政公用事业产业化步伐,提高服务设施的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