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设文化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
(25)加快建设“文化苏州”。深入实施《苏州市2001-2010年文化强市建设规划纲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打响“文化苏州”城市品牌。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先进适用的文化设施和青少年活动场所,重点建设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新馆和文化馆新馆等,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实施精品文化工程,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史志档案发展,创作一批具备国家级水平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古村落和古典园林、文物古迹的保护,积极抢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昆曲、评弹、苏剧、苏绣、古琴、桃花坞木刻年画等民族民间文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促进本地文化和外来文化融合,构建特色鲜明、健康向上、包容开放的新苏州文化。
(26)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优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力争到2007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完善教育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实施免费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建成一批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重视和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抓紧建设苏州学院,全面完成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国际教育园建设,进一步巩固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加强上岗前就业培训和职后教育,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老年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促进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合理调整教育布局,提高优质资源覆盖率。
(27)着力构建人才新高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全力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外向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级技工人才,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增创人才新优势。实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健全人才公共信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人才中介服务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人才基础信息库和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政策,健全人才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加快人才国际化进程,拓宽留学和培训渠道,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九、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28)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大力推进节地、节水、节能、节材,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强化产业准入制度,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发展节水产业,强化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推行节能降耗,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优化能源结构,建立以电力为核心的能源多元化供应体系。实施《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采用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重点从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搞好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开展循环经济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态型居住区建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2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实施《苏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以建设生态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快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确立禁止开发、限制开发、调整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域,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规划建设生态林工程和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区,构建环苏州城区、沿江和城市间的生态缓冲隔离带,保障生态安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保护好长江、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源水质;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市区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促进水体变清。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建成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成社会化、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力争“十一五”期间市区和5个县级市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率先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
(30)正确处理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关系。立足于苏州的环境、资源条件和城市功能,研究确定市域人口最佳承载量,高度关注区域人口安全,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流动的调控作用,优先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加快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建立外来人口调控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现居地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控制违反政策生育。倡导科学文明的现代婚育文化,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世代服务”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关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强妇女儿童规划的制订、实施和监测。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强老龄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示范区
(31)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社会建设和管理规律,创新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构建与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增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功能。加强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活动,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实施“新苏州人”计划,增强社会和谐基础。
(32)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使社会各阶层共担改革成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依法调节过高收入,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格局。高度重视新时期的劳资纠纷,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医疗、住房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等问题。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捐赠、救助活动。严格落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33)保持社会稳定安宁。深入实施《法治苏州建设纲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城市。继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细致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军警民联防、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建设人民生活更为宽裕的宜居城市
(34)完善富民机制。始终把提高人民福祉摆上优先位置,建立完善居民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的机制。把推动民众创业作为富民的根本之策,大力弘扬创业精神,鼓励和支持广大民众自主创业、自办企业,提高居民经营性、资产性收入比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援助,加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特别是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促进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完善二次分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用在群众直接受惠受益的实事项目、公益项目上。完善社会保障,巩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35)改善人民生活。适应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完善消费服务体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引导居民消费向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推动旅游、信息服务、文化娱乐、非义务教育等进入城乡居民家庭,提高居民消费层次。围绕健康城市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就医环境,引导、扶持优质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重内涵的专科医疗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加强疾病监测、监控,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救治应急机制,健全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振兴中医药事业,培育现代中药产业。加强和理顺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行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引导居民增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36)优化人居环境。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抓好社区、镇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加快古城、古镇生活设施和老住宅小区改造,提高改造品位,为人民群众提供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生活和居住条件。积极推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城镇居民居住面积,提高住房成套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公交投入,加快场站及专用道建设,提高公交覆盖率。完善路网结构,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加快公众网络和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宽带信息传输网,提高全市因特网和多媒体业务的普及率。
十二、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37)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胜利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党的领导。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配优建强各级领导班子。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拓宽思路和视野,全面分析和正确判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38)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和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残联等群众团体作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民兵作用。一如既往地做好老干部工作。发展基层民主,依法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政治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做好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39)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巩固全市人民为实现“十一五”目标而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诚信教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制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塑造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苏州精神。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理论创新。
(40)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充分运用党的历史经验教育党员,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中的先锋模范。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非公、社区、农村等领域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忠实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