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快富民步伐
(16)积极鼓励创业。营造更加浓厚的创业氛围,积极推动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提高经营性、资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的比重。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依法创业,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农民进城或返乡创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家到省外、海外创业。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加大金融财税政策对民众创业的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贷款,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创业辅导工程,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创业者的社会地位。
(17)努力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对促进就业所需资金优先安排,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市场主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失业率,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裁员,防止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继续实施并完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强化就业援助,通过增加培训经费、政府购买岗位、实行岗位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就业。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促进和规范就业中介组织的发展,鼓励开展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劳务租赁、劳务输出和海外劳务等业务。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当提高并确保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并完善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的机制。倡导劳动者自主就业。加大就业技能指导和培训力度,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职业培训体系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重点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8)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继续实行积极的消费政策,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稳步发展消费信贷等新型消费方式。大力培育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娱乐、非义务教育、保健等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服务性消费比重。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完善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继续提高居民吃、穿、用消费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调控和监管,把商品房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培育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租赁市场和住房金融市场,为居民购房、租房提供便利。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9)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快健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鼓励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逐步建立完善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协同推进生育保险和管理。合理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相应提高保障标准。逐步建立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并轨。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救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互助活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着力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六、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
(20)走集约型城市化道路。坚持从江苏省情实际出发,以大城市发展为主导,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布局集中、城镇集聚、用地集约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扶持有特色、有潜力的重点中心镇加快发展。加强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推进沿江城市带建设,培育壮大沿东陇海线城市带和沿海及苏北腹地中心城市。继续重点支持南京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作用。推动南京、苏锡常、徐州三大都市圈建设,提升区域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以集中布局促进集约发展。
(21)加强城市科学规划。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发展,引入国际先进规划理念,拓展规划编制深度,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把市域、县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加大规划投入力度,有序放开规划市场。城市规划要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等相互衔接。严格依法编制和变更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随意性。
(22)注重城市功能建设。注重提高城市发展的内涵和质量,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与空间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合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以城市路网和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高城市交通运营和管理效率,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重视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塑造城市个性特色。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治理城市河湖水系,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积极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3)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和经营水平。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积极探索依法管理、长效管理的科学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等多种手段,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把握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规律,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征地后配套,先储备后开发,先做环境后出让,全面提升城市科学经营水平。
(24)创新城市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城市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深化户籍管理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进一步完善城建投融资体制,拓宽社会投资领域,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放开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