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28)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规范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审计监督,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要求,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要调整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对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要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29)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继续加快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提高国有资本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集中度。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坚持把加速发展民营经济作为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使之成为自主创新、外贸出口、引进外资和“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各类要素市场,规范土地市场,活跃技术市场,发展劳动力市场。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公平竞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加快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改革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创新和资源能源节约的财税制度,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江苏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推动更多的优势企业进入股票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大集团、大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完善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和激励机制。促进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进一步整合地方金融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推行政府投资公示制度和项目代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投资的导向作用,避免盲目重复建设,促进规范有序竞争。
(30)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加快建立全面参与国际产业水平分工的产业体系、面向国际市场的营销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高水平商务服务体系。在扩大利用外资总量的同时,大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优化外资结构,引导支持苏南地区利用外资从生产制造向研究开发、生产服务业等领域拓展。积极承接国际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大力引进基地型、龙头型项目。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增强我省产业配套能力。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苏中、苏北地区。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层次人才,促进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推动省内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协调发展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培育一批出口品牌,大力发展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着力提升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加快从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转变。充分利用CEPA带来的机遇,加强苏港、苏澳经济合作。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规避国际市场风险。
着力提高开发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注重功能创新,使开发区成为吸引外资的密集区、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科技创新的核心区、体制创新的先行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区,增强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积极整合各类开发区资源,强化专业分工与协作,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专业特色园区。推动开发区建设的南北合作。推进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特殊功能区的建设。
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境外投资,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加强国际研发合作,着力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扩大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大力支持我省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境外资源的合作开发,建立稳定可靠的国际资源供给渠道。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完善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增强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3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推进国家在我省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重点发展先进技术型、节约能源型、环境保护型、生态建设型产业,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一批ISO14000示范园区。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予以扶持,运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
(32)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强化节约意识,倡导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提高对能源资源的控制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能源性矿产资源。
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调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紧缺地区严禁建设高耗水型项目。
(33)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以生态省建设为龙头,以经济持续增长、污染持续下降为目标,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大力加强环境建设及其体制创新,增强环境承载力和竞争力。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严格项目建设的环保标准,加大对工业污染的治理,限制和淘汰重污染企业。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保护城乡集中饮用水源,促进淮河、太湖和长江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确保南水北调东线水质达标。加快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加强海域管理和生态保护。严格限制开山采石,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和修复力度。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设环境自动监控和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重点加强森林、植被、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严禁围湖造田、填河造地。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十、加快建设科教强省和人才强省(34)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江苏发展的战略需求,优先开发能源、资源、环境、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尤其要尽快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支持科研人员特别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来苏创新创业。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发展各类民办科研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充分利用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协作攻关,促进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努力形成若干高水平的创新基地,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科普教育。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造就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
(35)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的优先发展,发挥教育对“两个率先”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以培养学生的理想情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继续加快发展全省教育事业,促进区域教育、城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注重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强高校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以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为重点,以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扩大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和比重,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教基地。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远程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我省合作办学,提高江苏教育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师德培养,采取切实措施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持续增加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教育,积极发展民办非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