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客运超载最高可奖500元 浙江力保春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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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7日 19:51:5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12月27日杭州讯 (通讯员马进 记者李敏) 记者今天获悉,春运将至,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浙江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省《营运客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家职能部门联手继续开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工作。
驾驶员24小时内不得累计驾驶8小时
整治工作要求,对擅自改型、变更技术参数的营运客车,一律暂停营运资格。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获悉,未获得从业资格或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驾驶人不准驾驶客运车辆。营运客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收缴牌证,并实行强制报废; 19座以上营运客车未安装行车记录仪、GPS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客运车辆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对连续驾驶达到4小时的,驾驶员必须休息20分钟以上;对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必须强制停车休息。
客运线超员有警线
有关部门表示,对驾驶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15天。
如果营运客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以上或者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等情形出现时,除对行为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将责令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客运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
广大市民监督有奖
省交管部门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营运车辆乘员要及时通过举报电话和短信举报号码,对营运客车行驶途中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
经查实营运客车存在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行为程度不同,对举报人给予50元至500元的奖励。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马进 李敏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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