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丽水讯(特派记者李敏) 今日上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对“中华新青年”假记者犯罪团伙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浙江在线记者作为特邀媒体之一追踪报道。根据公安机关查实的资料,记者整理出此团伙各成员7人的犯罪“脸谱”。
犯罪嫌疑人祝万祥,别名:祝乘祥,男,1964年3月3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杭州人。经查,犯罪嫌疑人祝万祥2002年以来在北京非法创办《中华新青年》杂志社杂志社,盗用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非法发行了27期,期间,祝某伪造记者证、私刻公章、开设《中华新青年》网站、注册“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为掩护。2002年以来,祝某先后诈骗河南华诚房地产公司,杭州东方文化园、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诈骗51起,骗得财物价值223.9882万元。
犯罪嫌疑人吴正有,别名:金糠,男,1961年3月31日出生,工人,汉族,高中文化,丽水人。2004年7月,丽水人吴正有与祝万祥结识,双方商定由吴在浙江办《中华新青年》,每期上缴2万元“管理费”,先后出版3期,期间通过为企业宣传、刊登广告,为群众“伸张正义”,取得领导批示为企业解决问题等手段大肆诈骗,并以对负面问题进行报道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现已查实,04年以来,吴正有伙同祝万祥、潘春雷、周章明等人诈骗36起,敲诈勒索1起,因被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未遂,涉案金额33.795万元。
犯罪嫌疑人潘春雷,别名:春雷,1967年10月11日出生,男,汉族,大学文化,杭州人。1989年曾因盗窃罪入狱。经查,2004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伙同吴正有等人,打着非法出版刊物《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的幌子,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副总编”的虚假身份,诈骗36起,骗得人民币32.995万元。
犯罪嫌疑人周章明,男,1960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诸暨人。经查证,2003年犯罪嫌疑人与吴正有在某画家家中结识后成为朋友,2004年10月吴正有在诈骗诸暨怀仁学校时与周章明碰面,周要求成为《中华新青年》记者,吴当即答应,并发给“记者证”。 此后,周章明伙同吴正有以《中华新青年》记者身份,先后诈骗5次,骗得人民币6.72万元。
犯罪嫌疑人何国生,别名:何桥,男,1969年9月8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杭州人。经查,2005年以来,他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记者”身份,以帮助宣传为名诈骗2次,骗得人民币3万元,书画四幅。
犯罪嫌疑人周伟平,男,1962年11月5日出生,农民,汉族,高中文化,丽水人。1997年因诈骗罪被原丽水人民法院判出有期徒刑5年。经查,犯罪嫌疑人周伟平诈骗1次,骗得人民币1.88万元。
犯罪嫌疑人王贤勇,别名:荣荣,男,1969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丽水人。经查,200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非法成立《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丽水采编点,自任主任、记者。协助吴正有制作空白记者证200本,刻制公章,以帮助单位宣传的名义,诈骗2起,骗得人民币5000元。
另:违法嫌疑人陈炳财,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丽水人。2005年5月份以来,陈炳财假冒律师身份,以帮助丽华村解决信访问题,骗取村民信任。并联系吴正有在非法刊物“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部刊登文章。吴正有被抓获后,陈炳财又编造虚假事实,假称被吴骗走7000元钱,扰乱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警方已酌情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1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