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法商贩“圈钱” 节日购物须防七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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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0日 09:11:4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元旦、春节是商品销售的黄金季节,也是不法商贩“圈钱”的大好时机。近日,温岭市工商局发动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就行动中发现和查处的七类消费“陷阱”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陷阱一:虚假广告。利用不真实、不准确的广告描述误导消费者,对赠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不予说明,以很小的字体或在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注明赠送的附加条件等。如一些商场在宣传中把“7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看成了“7折”,造成误导。
陷阱二:“打折”。节日期间,商家借打折、让利甚至“跳楼大甩卖”等手段促销商品,而实际上则是先提高商品价格,再以“打折”、“降价”、“抽奖”等为诱饵,将消费者引入“消费陷阱”。
陷阱三:消费赠券。一些餐饮、百货企业为招揽顾客,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券或优惠券,但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时,却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不参加返券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且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不能再次取得优惠券。商家以此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诱其走进商场设置的循环购物套路。陷阱四:通过促销活动,销售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就以“特价”、“处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有的小商场甚至干脆把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三无产品混在奖品中变相销售。
陷阱五:清仓甩卖。哪儿拆迁哪儿就有“大甩卖”、“半价大甩卖”、“拆迁甩卖最后三天热卖”、“因本店经营期限已满,所有商品一律5折优惠,最后优惠三天”……商家打出清仓大甩卖的招牌,就是看中了消费者“找便宜”的心理,不但没有降低商品价格,反而涨了不少,而且这类商品大多没有发票,增加了消费维权难度。
陷阱六:礼品包装。为满足消费者送礼的需要,一些超市专门推出了品种繁多的“大礼包”。这些“礼品”往往包装精美、高雅气派,可拆开细看,常常“败絮其中”,一是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其中;二是短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价格明显偏高。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视觉“盲点”以及消费心理误区,在精包装商品上大耍滑头。
陷阱七:设置“最终解释权”。商家以此对促销活动的方式、条件等主要内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解释。无论是商场打折、降价、返券还是饭店推出的优惠券,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吕律 陈雪锋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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