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的消息,鉴于汽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容乐观,该协会日前已向制定国家标准的主管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建议函,建议尽快制定有关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便在源头上严格控制汽车产业的环保质量。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经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新车车内气味刺鼻,造成头痛、眩晕、恶心等身体不适。为此,浙江省消协今年先后两次组织针对汽车内空气质量的检测。3月15日,消协从杭州经销商处提取了待销售的10个品牌新车,委托杭州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相关检测,结果有5个品牌的新车甲苯超标、2个品牌的新车二甲苯超标。11月20日,浙消协再次公开征集了20余辆购车时间在半年以内、行驶里程在300公里~16000公里且无自行改装的汽车,委托权威检测机构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检测了苯、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指标,结果有11辆车的甲醛指标、9辆车的TVOC指标超过了该规范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
类似甲醛、苯及TVOC等气体均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气体,消费者如连续待在狭小封闭的汽车内,身体所受的伤害不言而喻,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贫血、白血病甚至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