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严肃查处东阳“4·10”群体性事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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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1日 06:48:2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报
严肃查处东阳“4·10”群体性事件责任人
浙江日报杭州12月30日讯 省纪委、省监察厅今天发出通报,严肃查处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环境污染案及“4·10”群体性事件中有关责任人员。
经查,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4·10”群体性事件。事件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平息事态,并对竹溪工业功能区内的企业实施了环保整治。
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对该事件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金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时任金华市委常委、东阳市委书记)汤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丰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东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巧范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东阳市环保局局长华伟跃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东阳市环保局副局长俞中强、蒋锦青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东阳市画水镇党委书记张忠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东阳市画水镇镇长曹正标行政记大过处分。省委研究决定,免去汤勇金华市委常委、委员职务;金华市委决定,免去汤勇金华市委宣传部部长职务,免去陈丰伟东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同意陈丰伟辞去东阳市市长职务。
省纪委、省监察厅在通报中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马莉莉 通讯员 季伟宣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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