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调查表明,多半适婚青年表示不会选择“速配”
26岁的小慧这两天正在海南度“蜜月”,2005年12月28日她走上“红地毯”。说起这段姻缘,她的亲戚朋友都惊奇不已:双方在订婚10天后就“谈婚论嫁”。时下,“闪婚”悄现温州。对此,专家建议双方三思而后行。
提起2005年11月底的那次相亲,小慧兴奋地称自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小慧在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次月中旬两人订婚后,感情急剧升温,随后就“谈婚论嫁”了。
王某夫妇系市区一家服装公司员工,两人的结合缘于3年前的一次北京之行。返回温州一周后,两人向同事派发订婚喜糖,如今孩子已经3岁。记者对市区婚介所进行的小范围调查显示,“闪婚”个例时间最短的为7天,二三个月确定婚姻关系的最为普遍。
昨天,记者就此随机调查了30位适龄未婚的年轻人对“闪婚”的看法。表示可以接受的有10位,18位年轻人认为自己不会选择“闪婚”,其中4位表示绝对不能接受。持否认态度的王玮是一名教师,他认为结婚就像买房子,有时候需要冲动一下,但人们需要对冲动之后是享受还是惩罚的结果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我认为,这不能用简单的错与对来评判。”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李春芳对“闪婚”这样理解,“现代人在经济方面的独立生存能力增强了,在选择配偶时对经济的依赖相对较弱,对情感的需求和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压力明显增加。”他表示,不管恋爱时间长或短,结婚就是件慎重的事情,婚姻当事人要三思而后行,不能滥用婚姻的自由。
事实上,从前些年的电视相亲、速配,到现在风靡全球的“八分钟约会”,说明了现代人变化着的婚恋观:更注重效率和结果,也越来越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