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200送100”“满400减200”“买300送311”……春节临近,甬城各商家购物送券促销一浪高过一浪,但因赠券引起的消费纠纷数量也随之上升,上月12315就接到此类投诉61起。
赠券设下消费“连环套”
在一家货代公司工作的王小姐上周末因为看到“买300送180”的广告而到东门口一家商场“血拼”。她选中一件风衣的价格是593元,为了凑足赠送的额度,王小姐又挑选了一双价值480元的皮鞋,此后,她发现两件商品不能比较合理地利用商场的赠送优惠,又购买了裤子、毛衣、大衣等商品,共花去现金3000多元。这时王小姐又累又乏,但商场赠送的1800元赠券有效期到第二天为止,为了不浪费赠券,王小姐又随意挑选了几件衣物。待购物回家后发现,她花了一天时间购买的数千元商品,并不都是自己喜欢的。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说,商场赠券促销之所以能吸引大量消费者,是因为其折扣力度确实较大,对需要购物的顾客来说是一次机会。但许多年轻消费者缺乏理性,容易对赠券产生盲目热情,导致不少人像王小姐一样陷入消费“连环套”中,结果发现好几笔“中套”消费都属额外消费。
为领赠券不得不买“期货”
在大促销期间,宁波部分商场出现了卖服装“期货”的怪事。去年底我市一家商场推出了“买300元送160元券”的优惠,一时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一位顾客向记者反映,促销当天商场的不少服装已经卖断了货,为了领到赠券,她在服务员的提议下先付了钱领取赠券,等过几天有货时再凭购物小票取货,相当于用现金购买服装“期货”。
且不论商场销售“期货”的行为是否妥当,如果消费者能按时拿到衣物倒也不会有什么纠纷,但据工商12315中心称,去年12月份就有消费者投诉关于“期货”的纠纷。这位消费者称,因为赠券的有效期很短,她当场就消费掉了,但真正要买的商品商家却不能按承诺交货。
赠券遭遇“非现金待遇”
消费者领来商场赠券,却受到了“非现金待遇”。有消费者反映,不少商品使用赠券须全价支付,而用现金购买却能打折;个别商家逃避对赠券商品的责任与义务,用赠券买的物品不实行“三包”;还有一些顾客称个别商家对“赠券商品”退货要收取手续费。
针对上述问题,工商部门提醒各商场,在进行各种形式的营销活动时,要多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并能与相关部门多沟通,及时调整可能会引发争议的促销手段,使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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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促销有五大“顽疾”
有关部门近日指出,目前我市商品促销活动存在五大“顽疾”。
一是虚假宣传低价。不少商品售50元-500元或打1-5折,但真正50元或1折的商品只是个别商品。二是商场“满就送”、“满就减”的活动看上去很优惠,实际上并不便宜。一位消费者在某商场搞“满300元送311元”时看到一双皮鞋售价700多元,他得到622元的赠券后又购买了其他商品;但当他在另一家不搞活动的商场看到同一款皮鞋时,竟然是直接打5折,只要350多元。三是以赠券形式进行商品促销容易让消费者陷入“连环消费”的“圈套”中,产生非理性消费和额外消费。四是商品质量问题。有消费者投诉促销商品有的已接近保质期甚至过了保质期,有的存在质量瑕疵。五是部分商场在促销活动中存在着较严重的消防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