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拿到20万赔偿金,剩余的19万元,协议里明确约定雇主“要在今年3月10日和5月10分两次全部付清”。在向法院起诉前,在杭当司机的湖北襄阳人朱某没想到清欠之事这么快就有了转机。
今年37岁朱某事发前受雇于杭州吉祥运输有限公司。去年3月2日,下着大雨,朱某受公司指派驾车前往义乌,不料途经萧山区三益线时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骨折伴截瘫和脑震荡,评定为一级伤残。
原本经济困难的朱某一家更是雪上加霜,其妻为支付巨额医药费,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还四处借钱。朱某说,事发后,运输公司只垫付了8万元医疗费,但其他法定赔偿项目一直都没有支付。当年12月20日,朱某以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杭州吉祥运输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人代表胡某告上了法庭。
江干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为朱某开通“绿色通道”,准予其缓交诉讼费,第二天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的就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进行调解,今年1月13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规定,由运输公司赔偿朱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7万元,并支付诉讼费1万余元。原告代理人当场替朱某拿到了20万元赔偿金,除去胡某原先垫付的8万元,剩余的19万元,运输公司将于3月10日和5月10日全部予以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