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良性的文化消费观
在向各博物馆了解收入时,各位馆长不约而同地在门票总收入前加上了“实收”的定语,其中似乎另有所指。有位负责人道破玄机:在应该买票进入博物馆参观的人中,最多只有三分之一买了票。
也就是说,岱山已营业的博物馆中,门票实际收入量只有应收入量的三成多,4家售票博物馆在门票收入这块总计流失掉50余万元。对于这些无财政补助新生的市场化经济实体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奇怪的伤痛。
据统计,开馆最早的台风博物馆两年累计参观者达7.52万人次,除去在校学生、高级知识分子、70岁以上老年人、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等这些博物馆主动提出给予免票优惠的人群外,应该买票的人次大约在2万,门票是20元一张。如此一算,门票收入可达40万元左右,除了能够支付日常开销和贷款利息外,还可以产生盈余。而事实上,台风博物馆两年门票收入还不到15万元。
其他博物馆也存在类似情况。门票收入流失造成了一些隐患,收入如一直无法提高,博物馆将疲于应付运行开支,无力投入展品充实、活动丰富、产品开发、宣传推介、讲解等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以及周边三产开发,甚至有可能难以承担起原有的社会功能。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该买票而未买票的情况呢?几位博物馆馆长坦言,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文化消费观的问题。很多人,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岱山博物馆的认识停留在“公益事业”“免费招牌”“部门单位的后花园”的层面,能把客人、朋友带进去免费参观是一种能力、一个面子。而同时,各家博物馆的市场运作由于投资管理职能并未理顺,还没有实现彻底的企业化,这就使一些免票进入行为显得“顺理成章”。在事情的另一方面,愿意掏钱买票进来参观的人群中,则发出了希望门票降价的呼声。
为转变这种导致博物馆发展隐患的文化消费观念,去年底,岱山县主要领导在全县形势报告会上提出要求,今后县委、县政府要带头“买单”,每年的门票“签单”要在年内与博物馆结算清楚。
管理办法给博物馆经济带来转机
最近,岱山县政府出台了《岱山县博物馆管理办法》,成为国内一个对本地博物馆实施地方性行政管理条例的县区。该办法对本县海洋系列博物馆的定义、形式作了框定,并对博物馆发展保障、管理监督、检查奖励、社会捐赠办法等作出了规定。
办法指出,除政府公益性博物馆以外的各博物馆,允许其通过门票、旅游产品销售和其他有偿经营活动等筹措办馆经费。博物馆的一切收入和接受的捐赠、资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全部用于博物馆建设发展。各政府机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支付在博物馆的各类消费。
从这些条款不难看出,岱山县政府对破解博物馆经济难题表现出了足够的重视和决心,为打造一个拥有10座海洋系列博物馆的“博物馆之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各博物馆负责人对管理办法的出台非常欢迎。他们谈到,办法中的一些明文规定,本身就十分切合建造博物馆的初衷,博物馆市场化运作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赢利,如果要赢利,不如投资开高档宾馆酒店来得容易。但是作为承载社会文化功能的经济单位,最起码要通过赢利运行来实现自身的良性循环,最终体现出公益性。
同时,县政府还将把海洋系列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明确承诺想方设法为博物馆的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各博物馆通过开展符合本馆特点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或接受的捐赠、资助,将依法享受相应的免税政策。
有位博物馆馆长对记者说,如果大家对博物馆真正理解关心,并且这些管理办法能切实执行,我们岱山的海洋系列博物馆,一定能转变国内办博物馆“守着宝贝过清苦日子”的窘迫境地。
不断摸索积累的建设运行经验,再加上管理办法的付诸实施,让我们看到了岱山海洋类博物馆文化事业和“博物馆经济”逐步升温、走向发展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