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金华市区春节、元宵期间有限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已经确定,要求有关方面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据了解,金华市民所关注的市区烟花爆竹将于今晚6时起开始销售,到2月12日晚10时结束(即从农历十二月廿七18时至正月十五22时止);有限燃放的时间为明天上午8时起至2月13日上午8时止(即从农历十二月廿八日8时起到正月十六8时止)。为了方便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有关部门已在市区核定了115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其中婺城50家、江南60家、金东5家,严禁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销售烟花爆竹。
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要求购买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批准的销售网点购买,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直接向生产厂家、非法经营点进货。在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围墙外侧50米之内;车站、商场、大型市场等公共场所内部;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仓库及重点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之内;居民住宅的阳台、楼道及卫生医疗单位围墙外侧50米之内。此外,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影剧院、展览馆、娱乐场所、旅馆、招待所、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