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发展,按照上世纪70年代初生育水平测算,“十五”期间全市少生了23万人,这是记者近日从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的。
“十五”期间,全市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也已转为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05年,全市实际出生人口28402人,计划生育率为92.17%,比省下达指标高了2.17个百分点。在省人口和计生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