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事故均因司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所致●今起交警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记者昨天获悉,春运以来,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12起,有408人在车祸中丧生(比去年春运同期略有下降),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共有6起,共造成27人死亡、24人受伤。
昨天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春运以来我省发生的6起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情况通报,并就事故原因和特点作了分析。
走亲访友途中事故多
交警部门分析,这6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几个特点:
一是6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起涉及机动车,且均由驾驶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所致。其中余杭“1·19”、淳安“1·31”两起特大事故,经查实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别达1.91 mg/ml、l.8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0.2 mg/ml属酒后驾驶,0.8 mg/ml属醉酒驾驶)。杭金衢高速公路“2·6”重大交通事故中,肇事驾驶人在48小时内只在车上断断续续休息了三、四个小时,在距事发地30公里处时已极度疲劳。
二是本省籍车辆肇事多,有5起。
三是走亲访友途中事故多。除2月6日杭金衢高速公路义乌段发生的特大事故外,其余5起事故都发生在走亲访友途中,且多为9座以下面包车事故。
今年第二个春运高峰已到
当前民工流与学生返校流、探亲访友流三流叠加,春运第二个运输高峰已经到来,再加上传统的元宵佳节即将来临,民间群众性活动增多,道路交通压力随之增大。另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部分地区将会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多,特别是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几率。
为确保节后春运安全,严防重大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发生,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特别是9座以下面包车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从今天开始,省公安厅郑兴军副厅长等领导组成13个督察组分赴各地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酒后驾车:两起事故10人死亡
1月19日20时许,杭州绿晶香料有限公司驾驶人张某驾驶杭州浙A258××号轿车途经良上线余杭区仓前镇钱神大桥路段时,车辆驶出路面,坠落运河,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5时35分,湖州长兴人宋某驾驶浙A9E1××长安微型面包车共载8人,驶至淳安县威坪镇虹横线伊畈处时,撞击路边5个警示桩后坠入千岛湖水库中,造成6人死亡。
占道行驶:冲向对面3人死亡
2月1日7时20分,杭州余杭区人胡某驾驶浙AAG1××轿车途经320国道衢州柯城区路段时,越过中心单实线与对向浙HC30××五菱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
违章转弯:冲进山谷4人死亡
2月1日20时许,丽水青田县人叶某驾驶浙KB76××号小车途经岙海线9KM急弯路段处,驶出路外坠入垂直高度120米许的山谷中,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疲劳驾驶:停车闯祸7人死亡
2月6日6时20分,皖H410××号大客车途经杭金衢高速公路,追尾碰撞前方因右后轮炸胎而停于硬路肩和慢速车道间的皖N065××号重型厢式货车,后冲出高速公路,掉落于落差约6米的边沟,造成7人死亡。
意外行车:车坠入河3人死亡
1月31日18时许,绍兴李某驾驶三轮车(非机动车)后载2人,途经上虞市沥海镇庙桥头路段,连人带车落入河中,造成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