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减事故,我省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实行了一项新的考核制度,即,交警路面执勤时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死亡一人扣罚该交警400元。
尽管此事发生在湖州,但时报报道后,很多杭州市民、杭州交警打进时报热线说看法。
市民意见
正方:能督促交警更加专注执勤
三分之一的来电市民认为:制度利大于弊。在交通部门干了大半辈子的张先生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说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多因素,但管理是重点。
“我们的杭州交警在执勤时大部分都较认真,但我也看到一些交警,尤其是年轻人,站在马路上发发短信,有的碰到熟人聊聊天。我认为,工作就是工作,要全神贯注。”张先生认为,高速湖州交警的做法值得借鉴,“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四十多岁的自由职业者张先生也认为,湖州高速交警的制度很不错,交警可以把压力转为动力,对工作肯定有促进作用。
反方:是社会问题,被罚民警冤
退休教师李先生反对这项制度。 “这个规定很无理。交通事故归根结底是个社会问题,其间涉及交通参与者的素质等诸多问题。交警尽管在执勤,可他们又不是‘千里眼’,也不是‘顺风耳’,管不了那么多的。那些被扣罚的民警真的有些冤。”
一位朱先生认为,湖州高速交警支队推出的考核制度不够全面,既然死了人要罚钱,那抓到一起违规事件,就要给予奖励。有奖有罚,奖惩分明才能让人信服。
交警反正应
高速杭州交警要去取经
高速交警总队杭州支队长沈艾中,则比较认同这项制度。他说,压力固然有,但动力会更足。而且,这种压力不仅只对普通民警,大队领导、支队领导都有,而且压力更大。说白了,因为普通民警人数多,若只考虑偶然因素,碰上事故的几率很小,但领导则要对每一起死亡事故负责了。
沈艾中透露,最近,他将带队去湖州高速交警支队考察,把他们好的经验学过来。
这种制度在城区难实行
记者还采访了杭州交警支队的各大队、中队的民警,他们普遍认为,这项制度在杭州城区实行可能比较困难。
“我们也有自己的考核制度,可能各大队不一样。像我们,如果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相应的处罚措施就要落到中队,真要落到具体的路面执勤民警头上的话,压力的确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交警告诉记者。
他认为,杭州城区覆盖的地段复杂,路况差异大,如有些路段是事故黑点,有些路段事故会少一些,这就无法对执勤交警做出统一的处罚标准。
但也有少部分交警说,主观上,如果实行这样的制度,对他们压力会很大,但客观上,会迫使他们更自觉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