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南频道2月12日讯(记者张炳钩通讯员占茂鸿 应三子) 昨天早晨6点51分,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警:在椒江大桥下游江中心的长顺坝上,有一货船搁浅遇险,船上有8名船员,请求救助。
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水上应急救助预案,指令椒江海事处的应急待命人员随“海巡1156”赶赴事故现场指挥、组织救助,协调社会应急待命船“浙拖32”船备航赶到事发水域进行施救。7点20分“海巡1156”赶到事故现场,用高频同船长对话,要求船上所有船员要思想冷静,不要慌张,穿上救生衣,做好拖带准备;7点30分“浙拖32”船赶到事发水域并立即对搁浅船舶实施拖带救助,经过20分钟的强劲拖带,终于将搁浅在长顺坝上的船舶拖离坝上,回到水中,挽回8名船员的生命和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据笔者了解,搁浅的船舶是“浙椒机953”船,总吨483,功率218千瓦,属台州椒江滨海航运有限公司所有。2月9日上午9点满载黄砂从福州启航,10日晚上19点到达椒江海门港,锚泊在长顺坝北侧。由于船长王锡友第一次锚泊此地,对水域情况不了解,11日早晨6点30分发现走锚,船舶被潮水冲退到浅滩上,船首与水流方位成50度角位置,船长立即指挥船员抛下右锚,但为时已晚,船舶搁浅后抛下去的锚已失去效果,水流将船舶冲搁到长顺坝上,造成搁浅事故。
经海事部门调查,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船长对航道情况不熟,选择锚位不当;二是船舶严重超载,超出核定载重线478mm。
因此,海事部门除对船公司和船长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对船舶和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