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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响绍兴黄酒的名头,绍兴市政府曾在去年举行了“中国·绍兴鲁艺节暨黄酒节”。就在此次黄酒节期间,“会稽山”绍兴酒在当地媒体上做了广告。宣传文章中表示“‘女儿红’是元红酒”。正为了这句话,“女儿红”将“会稽山”告上法庭,声称这是贬低了女儿红酒的产品声誉,要求“会稽山”赔偿经济损失99万元。昨天,记者了解到,此案已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上虞法院审理。
“女儿红”:“会稽山”有贬低之意
说起这场官司,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建华嗓门就高起来了。
“去年黄酒节期间的一天,我坐在办公室里,公司的业务员将广告拿过来说‘会稽山怎么这么搞?说我们的酒是元红酒,以后怎么销?’我当时一惊。后来在全交会上,许多企业厂长、经销商告诉我,你们的酒是元红酒,这是《中国酒》杂志上说的。在绍兴,连一位医生也说我们的女儿红是元红酒。我急了,这怎么办?因为老绍兴大都知道元红酒是黄酒中的普通酒。经销商对黄酒都很熟悉,专业程度很高,《中国酒》杂志又是专门给经销商看的。公司的所有业务员差不多都来找我,说在销售商中不好解释,要求我讨回公道。”
胡建华表示,女儿红酒本是半干型酒,“会稽山”这么一说,对他们的生意有影响。去年年底,绍兴黄酒好的企业销售增量都在30%以上,“女儿红”只有25%,没有达到该有的增幅。不讨回个说法,女儿红以后不好销。
“会稽山”:打官司是行业竞争的体现
说起这一句话的官司,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祖康口气十分平静。傅祖康说:“我本来是介绍绍兴酒文化的,根本没有什么恶意,更没有贬低女儿红的意思。何况每家企业都有元红、加饭、善酿、香雪以及糟烧等类型的酒。在一般的消费者中也没有‘元红酒是差酒’这种概念。”
傅祖康说,这件事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即黄酒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黄酒这一消费群体是有排他性的,在价格档次都相同的情况下,竞争就显得激烈,以至于出现同行间为了一句话就引起官司的事。
傅祖康说:“至于这句话,我认为对女儿红不会有多大的影响。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在文字上做游戏,本意也没有说女儿红不好。因此,我不想说这句话讲错了,也不想说这句话讲对了。这纯粹只是学术问题。在酒文化研究的历史上,也有类似的表述。”
黄酒协会:协调是最理想的
对于绍兴黄酒两家巨头企业打起官司,绍兴市黄酒协会秘书长陈祖亮说起此事颇有些为难。陈祖亮说:“我觉得最好是协调,大家沟通一下,‘女儿红’宽容点,这样企业之间不伤和气。我与“女儿红”的胡总沟通过两次,但胡总没有表态。方法上,‘会稽山’以后要注意些,行为上,‘女儿红’可宽容些。可企业立场不一样,难啊!”不过陈祖亮认为,这场官司不会给黄酒业留下后遗症。
绍兴市经贸委副主任赵璐认为,企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什么过错,但业内的事,可以协商沟通调解。不过他也表示,现在内部竞争日趋激烈,经营者不能粗心大意。一话万金,真要注意。
同行:打响黄酒牌子别搞内讧
去年年底,“女儿红”向“会稽山”发出了律师函,随后又一张状纸,将“会稽山”告到法院。到目前为止,此案仍无调解的希望。
绍兴一些黄酒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希望两家企业能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不要因此伤了黄酒企业的和气。现在正是振兴绍兴黄酒的时候,没有必要为此事消耗了精力。大家应该共同开拓市场,争夺白酒、红酒、啤酒的市场份额,加大绍兴酒的市场占有率。